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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 2012年8月4日 下午12:26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4日電)一名女子在台北市天母買屋後發現冷氣排水管泥水逆流
,提告請求賠償。台灣高等法院判公司要給付翁女新台幣53萬多元。
根據法院最新公布的判決書,買家民國95年間購買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房屋,並在98年
3月間完成裝潢、入住。
女子指控,建商因冷氣排水管與雨水排水管併接,導致房屋冷氣排水管泥水逆流,主臥室
冷氣出水口也因此大量滲水,請求公司給付房屋修理費、修屋期間的租屋費及慰撫金等費
用。
建設公司主張當時點交房屋時,已逐一測試排水設施暢通,簽約時已告知買家是出售毛胚
屋,承購戶要自行施作地板。滲水原因是住戶裝修而導致排水不良。
法院依鑑定報告認為,房屋發生冷氣出水口逆流滲水確實是因排水管不通,與毛胚屋建材
或構造無關,審酌買方短短數月間就三度因冷氣排水管阻塞發生逆流滲水損失,明顯超出
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忍受的範圍,判建設公司要給付原告慰撫金、修屋費及修屋期間在外
租屋等費用共計53萬多元確定。101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