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和朋友討論到實價登錄時 我們的認知分歧
所以決定來版上請教各位高手 幫忙解惑 XD
第一個詳細回文者 我會贈送500P幣 (也請大家不要笑我的問題很蠢 XXD)
感謝大家 :)
1 A在102/8/1之前購入的住宅 在102/8/1之後轉手賣出給B
A需要登錄102/8/1之前購入的買價揭露給B嗎 或是 只有B需要登錄最新的成交價?
2. 102/8/1之後成交的房地產買賣 是否有限定 "買方" or "賣方" 需要登錄實價?
例如: 102/8/1之後 C跟D買了一間中古屋 同時C又脫手將此間中古屋轉賣給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