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近期看屋者詢價心得

作者: sitdzc (無妄渙蠱牙膏族)   2012-08-22 15:29:14
※ 引述《sitdzc》之銘言:
1.賣房子不要急,買房子的要急一點。
這句話我覺得適用在買賣雙方的議價的價差在四十萬到六十萬以
內的時候。
其實房子我在七月下旬就已經由我媽拜託鄰居幫忙介紹跟帶看,
但是人數並不多,在網路刊登廣告後,來看屋的房仲業者跟自住
客,平均一天四個,多的時候一天十幾通電話。
這中間有三組人看完之後有出價有意願要買,第一組出到六百萬
,第二組則是從五百五十萬出到六百三十五萬,第三組則是在貴
人我阿姨跟第二組洽談前兩天出到六百一十萬,而在我跟第二組
約好要簽約當天加到六百四十萬。
2.審慎判斷各方面資訊的可信度。
網路上的廣告資訊,如果是房仲提供,起碼要砍個百分之十四。
如果是賣方提供的,可以先跟周遭最近成交的物件比較看看,再
上各房仲業者的網站查詢成交資訊。
房仲業者說的可不可信,我覺得關於房價趨勢的大致走向會比較
有用,至於房仲業者說他有客戶要看跟你的房子值多少這種話,
聽聽就好不用認真。
上一篇我有提到我社區內有一戶最近成交在620萬的(含服務費),
其實在我媽第一次打聽到的資訊是成交在650萬(實拿),是後來我
媽覺得放快一個月了還沒賣出去有點心煩,然後剛好有接觸到賣
出的房仲,一問之下才得到不一樣的說法。這是後來貴人我阿姨
跟我媽他們決定要跟第二組再次洽談的原因。
現在實價登錄資料要到九月才能查詢,到那時就直接查詢那個就
好。
3.態度很重要。
其實第二組跟我媽在交涉過程中對彼此的態度並不是很滿意。以
下是我媽那邊聽來的雙方交涉過程。
交涉過程中我媽對第二組一直打電話來盧,講話口氣很強硬感到
不舒服,對方甚至說出不要任何傢俱,裝潢她也不喜歡要打掉自
己重做等語。那些傢俱使用才剛過三年,這對惜福的我媽的觀念
來說是蠻感冒的。
經過多次交涉來時我媽終於讓步,說了不然六百三十五萬好了,
對方說要加冷氣才考慮。因為當初刊登廣告時原本沒有提要附傢
俱冷氣,一時我媽不知道這樣合不合理,說要問家人討論看看,
買方對我媽態度畏畏縮縮無法做出承諾的態度很不滿,撂下一句
話說不買了就沒再聯絡。
我媽跟我說了交涉過程後原本要再打電話過去,也希望我能夠給
她談判空間讓她處理,不過我提出「含所有家具六百四十五萬,
這是底限,少一塊錢都我都不會去簽約,不然我寧可丟給房仲賣
六百五含服務費」。
直到簽約前三天實在盧不過我媽,我才沒再堅持。
4.貴人很重要。
因為我媽接電話接得很煩,我原本上周六是要跟房仲簽一般約,
正好貴人我阿姨來我家作客,我媽跟她提起這件事,她分析如果
,而且目前我談到的價格已經相當不錯了,與其在意那幾萬塊不
如早點了卻一樁心事,才促成這筆交易的。
雖然我很感激貴人我阿姨的幫忙,但是剛開始我是很不高興的。
5.善用網路的力量。
網路刊登售屋廣告的好處是可以讓有興趣的買方源源不絕,缺點
是有興趣的仲介也源源不絕。不過對方到底是房仲、投資客、自
住客,身為一個Google stalker,根本瞞不過我,第二組夫妻檔
還是在同一家房仲直營店上班的同事,希望他們是真的要買來自
己住的。
題外話,第二組跟第三組都是年輕的夫妻檔,大概才三十出頭,
女方都有孕在身,正是我心目中最理想的買方。
推 shhsu:bryon,我覺得要看房價趨勢,這句話在漲勢下成立,無關房子 08/22 07:02
→ shhsu:好壞,而且在奢侈稅的情況下,需兩年看漲的情況下成立。 08/22 07:03
想想是沒錯的,市場看漲的狀況下,預算足夠的人看到喜歡的房子還猶豫不決,
那下次再撥電話時說不定買方就要簽約了。
我這次就有遇到這樣的情形,還好我是賣方。不然這微小的差距
可會讓我低落一陣子的。
→ shhsu:不然就慢慢看,尤其是自住。還有,從這個例子也可以看出:自 08/22 07:06
→ shhsu:售的房子不一定比較便宜。 08/22 07:07
房子賣得便宜,要不屋主覺得條件差不敢開高價,要不就是屋主急著要
錢以免被拍賣。
說屋主自售的房子不一定比較好談價錢這句話我就同意。房仲幫賣方賣
房子通常要抬高價錢,一方面給買方殺價產生「我用比較便宜的價格買
到相同條件的商品 」的心理,一方面是因為拉低屋主的價錢比抬高容易
得罪屋主,房子值不值那個價錢,交由市場跟銀行去決定就好。
下面則是我對我在這次交易中內心想法的分析,只是個案,不一定適用
於大多數的屋主,僅供參考。
而我在這次交易想的是「我根據網路及爸媽蒐集到的價格資訊設定一個
價格,然後賣給認同這個價格的人」,而我爸媽的想法則是「我根據訪
問鄰居及房仲蒐集到的價格資訊設定一個底價,在買方出到這個價之後
,賣給先跟我談定要買的人」。
說穿了,房屋買賣重點還是在人,了解了你面對的人的喜好跟想法,投
其所好,達成共識也就不遠了。
我是這樣理解房屋仲介的工作內容:為賣方行銷物件,提供買方合意的
物件資訊,居中協調買賣雙方達成共識並完成交易。
用酸一點的說法則是:炒作物件價格或誇大物件優點,到處張貼網路廣
告擾亂試聽,為達簽約成交的目的用盡各種手段話術迷惑騷擾買賣雙方XD
作者: shhsu (shhsu)   2012-08-22 07:02:00
bryon,我覺得要看房價趨勢,這句話在漲勢下成立,無關房子
作者: shhsu (shhsu)   2012-08-22 07:03:00
好壞,而且在奢侈稅的情況下,需兩年看漲的情況下成立。
作者: shhsu (shhsu)   2012-08-22 07:06:00
不然就慢慢看,尤其是自住。還有,從這個例子也可以看出:自
作者: shhsu (shhsu)   2012-08-22 07:07:00
售的房子不一定比較便宜。
作者: shhsu (shhsu)   2012-08-22 17:37:00
呀~我要說些什麼嗎O.Oa 謝謝你的分享和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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