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不知何時開始有配套措施,任何法案就是要配套,這意思是例外要多。
配套就是例外,奢侈稅有好多例外,持有一間例外,農地例外,贈與例外等等。
例外也是特權例外就會有漏洞例外就會失敗
我的建議就是不要例外,只要買賣贈與就是徵稅,全部加徵實際成交價之1%,
名稱為房地產價差補充稅,以縣市為單位,先以台北市新北市施行。
只要成交贈與就是加徵成交價市價的1%,不管持有時間不管地目,不管用途。
他日可能是桃園得選在舊屋大部份也到了建成本之上一倍以上的縣市施行。
因為,只有1%,規避所產生的費用大於1%就不用規避了,無例外也難規避
就十足的徵收的到稅金,收的到稅金就是好政策,徵收成本也低社會成本也低
投機客投資客置產客自住客,各自持有時間數量目地不同而分別了以上的名目.
無差別性的徵收1%。自住持有時間長,投機客短線進出也繳了稅收,也無必要污
名化的必要,投機短線進出繳的稅比別人多,稅金也繳的多,其實,短線進出
虧錢自費,賺錢也只有約5%左右而已,多繳1%也夠了。
就算是賭博也不用捉,繳夠了稅也夠了。
自由經濟不用太多名目的稅,少用正義之名,政府拿來把人民分類.
不用了,別分了,就是收稅金,你們全是好國民,來繳稅吧
投資客投機客置產客自住客全是好國民。
把這些收來的1%單純的用來建立國宅專門長線的出租給國民,讓國民部份開始
有了房子不用買的觀念,也有強力補貼不買房的國民的作法(不是選定窮人補貼)
補貼對象是不買房的國民不是窮人。
有稅收有錢就有能力強力補貼不買房的國民,買屋的假需求就少了,真需求也少
了。房價就會跌了,用同一縣市的1%補貼給同一縣市的人
用有房的人補貼給沒房或不買房的人,別說這是正義,正義之名太浮濫了,
1%會好過15%很多,反彈也少稅收也多,
贊成的舉手
帥過頭
我問你,你是地主還是佣工。
奢侈稅不是正義,奢侈稅不是你要的。
帥過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