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房子看了幾個月,最近在中山區看到ㄧ間覺得還不錯
所以也請父母一起去看了
經過討論,我們覺得這間我們能接受的價格是41~45/坪
所以成交價是1200~1250內我們都能接受
這幾天房仲有幫我們跟屋主協調
(屋主在桃園買了房子,所以也還蠻急著脫手的)
今天房仲打來說,她拿1200跟屋主談,屋主願意降的價格是1400
所以她希望我能拿10萬元出來斡旋,用1250跟對方談
(屋主當初是請父母幫忙買,剛好這幾天父母會來台北)
如果1250談不到,我們就放棄再找
(我有跟房仲聊過,我看房子就是想好價格就談,談不成就再找,不會再加了)
其實差價200,我們只加50談成的機會不大,但就想試試看 (我覺得我開得算合理)
但是因為要下斡旋,還是有點擔心,不知道該附註些什麼東西在裡面
目前想到幾個問題,希望大家能提供ㄧ些意見
或是提醒ㄧ些注意事項
1.我們沒看過房屋的相關文件,是不是應該先看過再簽斡旋
(這部分是不是要跟他們要"不動產說明書",還需要看其他的???)
是否應該加註"如有應告知卻未告知之事宜,則此約無效"之類的文字
2.因為我們預設是貸到8成 (這部分應該是沒問題)
是否應該加註"如無法貸到成交價之8成,則此約無效"
3.交易抽成費我們明天會確認,並且加註在合約中
4.房仲希望我們明天去簽斡旋,但我想先拿斡旋的合約回來看一天
其實這個房仲業務在這段看房的過程,相處的都還蠻愉快
可是總是會有人說"房仲通常都怎樣怎樣怎樣"
害我又很擔心,又覺得是不是自己太單純之類的>"<
PS:
另外想詢問一下,房仲和我媽都有拿給台新估價
房仲估的是"可貸"950~1100 (所以七折推回去,他們覺得房子有超過1300價值)
而我媽去問估的價格是1100~1200 (如果以我們的條件,可以貸8折880~960)
同一家估價有差...算正常嗎? XDDD
在此先謝謝各位的回答!!!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