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買方-這該怎麼辦?

作者: vivien1016 (bussssssssssssssy)   2012-11-05 14:46:02
文長
原PO八月買了房,當時並沒有透過仲介去看屋,
賣方因為有簽委託給某仲介,告知原PO七月份才會到期,
因此要七月份後才能交易;原PO因此等至七月再與賣方聯絡。
當時六月看屋時,原PO買房有停車位的考量,但賣方房子並無附加車位,
但有固定租車位,目前暫時租給某L小姐,因為要賣房子,怕沒車位給不利於賣房,
因此租金一個月收1次,告知原PO並無簽約。當時看房有告知原PO如果有成交,
租來的車位租期到明年六月,可以給原PO使用,如果有意願要購買,等車位租期滿了,
賣方願意說服車位主C先生售出車位與原PO(因為租金已經繳清了)。
房子如期的七月成交了,
分三期付款(訂金/貸款後撥款/其餘款項點交後付清尾款)入履保帳戶,
七月簽約時賣方指定原仲介公司內代書,原PO對於代書無異議,
因此就有仲介的代書去執行這些買賣流程。
七月成交簽約時,付了訂金,但是當時並沒有把租車位的這個車位租權寫入合約內,
但是買賣方、仲介公司中間人及代書皆知道這件事情,原PO想說,
只要到時候點交賣方把合約交出來就可以了,
畢竟車位的並非賣方的,寫入合約似乎也不太合理。
到了八月點交當天,約下午要簽付尾款,
中午原PO與仲介先至房子那邊看是否有將水電瓦斯等恢復使用,且設備完整,
原PO當時請仲介問賣方車位的位置,仲介當時問到賣方租車位的位子,
原PO請仲介告知賣方下午點交時,一並將租車位的合約帶來,
到了下午,雙方到了仲介公司簽名交付最後款項等,
賣方並沒有攜帶車位權的合約書(中間還有大門、電梯磁卡、住家鑰匙很多都沒有帶,
後來原PO才又跑了趟仲介公司拿回),賣方告知他找不到合約書,並告知當時在場人員代書、仲介、原PO,其實合約就是很簡單的車位主把位子租給他,並無其他內容,賣方時間到了就匯錢給車
位主續約,原PO詢問,目前車位還有人在停,交屋後約何時可以使用?
賣方回覆:某L小姐她有小孩,請原PO給他一點時間去找車位,
叫原PO不要逼迫這麼緊(賣方是個年約50-60歲的歐巴桑),
原PO當時也答應給予他一個月時間(算了當時簽約的七月到點交共兩個月時間),
因為剛好點交完為農曆鬼月,不利入厝等,也沒這麼急迫要搬進去,
因此答應賣方給他一點時間去找車位,一個月後再取回車位權。
因為賣方一直遲遲沒有給予原PO回覆車位狀況,於十月中原PO致電賣方,
賣方告知L小姐找不到車位,因此沒有辦法把車位交出,
而且當時並沒說一定要把車位給原PO,因此賣方與原PO電話中鬧的不愉快。
原PO覺得賣方說話不算話,因此打電話給仲介,請仲介處理,仲介三天後回覆,
賣方不接電話,無法聯繫到,原PO後來再與賣方聯繫,
也是無人接聽電話或者是被掛電話的情形。
十月底,原PO在找不到賣方的情況下,
發了一封簡訊給賣方內容為:因為一直遲遲不處理也沒有給予回覆,
將在十一月起將車子停放置車位處,如有後續問題,請直接與我聯繫。
到了十一月,原PO也就直接停到車位處了。
第一天,接到了派出所電話,告知原PO佔了人家車位,請原PO去移車,
當時原PO在上班,因此無法回家移車,
也把詳細情況大概的告知派出所警員,因為原PO認為與賣方有買賣房屋的契約在,
請對方提出他的合約書。
第二天傍晚,原PO又接到了派出所電話告知移車,原PO又把原情形告知警員,
但是警員告知原PO目前L小姐有提出合約書證明車位是他承租的,
請原PO移車,(原PO已與原車位主C先生洽談好明年的續租車位,
C先生也了解原PO與賣方的買賣及車位權力轉移誤以為原PO與L小姐為同一人。
因當時C先生也有去看過賣方要賣的房子,但是針對此事C先生只對賣方,
因此不介入這個問題。)
稍晚,派出所員警仍在車位處,原PO剛好撥空可過去,
因此看到了一張賣方說沒有的"租車位合約書",
簽約日期為民國101年6月1日,租期到102年5月31日。
這張合約書自六月份原PO去看屋時到點交,賣方都說沒有簽合約給L小姐,
目前出現了這張合約書,讓原PO啞口無言。
請問各位大大,原PO該怎麼辦,就忍氣吞聲到明年?
賣方連一句道歉都沒有,還一直說原PO一直打電話搞的她血壓都快飆高了,
並在最後通話時,賣方周邊的某位朋友搶過去接電話
並出言恐嚇說如果再撥電話過去,就要去砸房子了(當時沒有錄音到)。
原PO很難過,好好的買房子的好事,怎麼會變成這樣?
作者: iamjust (yeah)   2011-01-05 14:53:00
~_~你一定不住北部,區區車位......
作者: vivien1016 (bussssssssssssssy)   2011-01-05 15:13:00
原PO住處週遭會有拖吊車 亂停就.....容易失竊
作者: bagatrytry (笨踹踹~)   2011-01-05 15:15:00
有透過仲介服務買到房子的話就直接找仲介處理吧
作者: darreng (★李小威★)   2011-01-05 15:15:00
我誠認我沒看完……
作者: whiteadam (blue eyes blue)   2011-01-05 15:20:00
沒看完+1
作者: aicecoolman (電光趴趴走)   2011-01-05 15:20:00
只能有請帥大了~~原PO你去搜尋我的文章,我有類似經驗
作者: paul0407 (紅塵過客號,或以 guest )   2011-01-05 15:26:00
點交時有問題就應該壓個尾款,幾萬塊也好!
作者: paul0407 (紅塵過客號,或以 guest )   2011-01-05 15:28:00
屋主才會積極去處理,屋主實在處理不了,您也多少有點補貼!
作者: Taimur (Shall We Dance?)   2011-01-05 17:40:00
歐八喪不可信~
作者: pk0943 (.)   2011-01-05 21:00:00
你自己心軟能怪誰? 這種私權糾紛通常都要打官司才能解決啦
作者: bird0803 (smlie monkey)   2011-01-06 02:15:00
沒透過仲介 為什在仲介公司簽約? 你有付服務費嗎 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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