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來源連結: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7540872.shtml#ixzz2DzXSBU6t
2.內容:
新北市升格後,委外規劃行政區劃,在原屬台北縣轄市及原鄉烏來區
不變下,29區可規劃整併成20區到22區。
新北市議會今天進行定期會最後一天,由於部分審查會未完成審查,
因此大會直到下午4時27分才宣布開議,並決定延會10天。
副市長侯友宜表示,由於「行政區劃法」仍未完成立法,希望中央儘
速立法,新北市才有法源實施行政區劃,市府已委外規劃並擬定「行政區
劃暫行自治條例草案」。
根據草案,原屬台北縣縣轄市改制的區,以每區人口20萬人到30萬人
、土地面積20平方公里為標準整併外,其餘鄉鎮市改制者,以每區人口5萬
人到10萬人、土地面積100平方公里整併;原住民鄉的烏來區不變。
根據整併原則,現行29區可整併為22區,即整併五股泰山區、三峽鶯
歌區、三芝石門區、金山萬里區、深坑石碇區、瑞芳平溪區、雙溪貢寮區
。
或是整併為20區,即合併八里淡水三芝石門區、瑞芳平溪雙溪貢寮區
、金山萬里區、深坑石碇坪林區。
由於議員陳文治等人質疑,現行並無台北縣時期的鄉鎮市,升格後各
地都是行政區,沒有自治團體,行政區劃應沒有法源問題。
民政局指出,依憲法規定,行政區劃由中央立法並執行,若中央未完
成立法並公布施行前,新北市若自行區劃,將會違憲。
3.心得或感想: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