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炒房天王 勇哥起訴

作者: gadacha (卡打車)   2012-12-23 11:42:33
1.來源連結:
http://ppt.cc/dxRt
2.內容:
【綜合報導】司法開鍘打炒房!台北地檢署昨首度起訴炒房天王、綽號「勇哥」的黃勇義
與黃妻郭枝芬,勇哥夫婦被控從2003年起組成炒房集團,找58名親友當人頭,鎖定北市精
華區大量買賣房屋,8年來交易多達1919戶,總成交價264億元。業界估計,勇哥至少海削
26.4億元,檢方則查出他逃稅20億元,昨將勇哥夫婦依偽造文書、違反《稅捐稽徵法》等
罪起訴,最高可判刑20年。
檢方昨痛斥勇哥夫婦「嚴重侵蝕國家稅收,與近年台北房價居高不下,難謂毫無關係」,
不過考量今年1月勇哥支付1億元給國庫,作為逃漏稅罰鍰的擔保金,檢方以他犯後態度尚
佳未具體求刑。至昨晚截稿前,《蘋果》聯繫不上勇哥,不知其回應。
國內房市有4位知名炒房大戶,號稱「三黃一劉」,包括黃勇義、黃文雄、黃家進與劉月
釵(綽號劉媽媽),其中以綽號「勇哥」的黃勇義(49歲)最大咖。前年因劉月釵用2.82
億元天價標得北市豪宅帝寶法拍屋,引發立委不滿點名「三黃一劉」要求嚴查,財政部等
單位為此陸續實施奢侈稅等打房政策。
找人掛名年薪百萬
去年12月台北地檢署鎖定勇哥,將他和妻子郭枝芬(44歲),以及旗下人頭約談到案,訊
後勇哥遭收押,後來以1千萬元交保,郭枝芬坦承用人頭炒房獲800萬交保。
檢方查出,勇哥夫婦於2003年成立天義公司,專挑北市大安區、信義區與中正區等精華地
段炒房,因個人名義買賣房屋可規避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土地稅,為此勇哥大量找
人頭加入炒房集團。
據了解,勇哥的人頭包括罹患肝癌的父親、患腦癌的弟弟、體弱多病的母親和其他收入低
的親友,還拉攏房仲業務員、裝潢工人等加入。炒房集團分工精細,勇哥負責物色標的物
、決定價格,妻子保管人頭的印章、存摺等文件,7名團隊主要成員月領2萬5千元,男生
負責看屋,女生負責貸款業務,也可擔任人頭;勇哥以人頭買屋後,稍作裝潢,隨即找旗
下房仲溢價賣出。有人頭說:「勇哥看屋快狠準,曾看屋10分鐘就決定買下。」
檢方表示,有些人頭成交後可拿到1%成交價獎金,還可免費國內外旅遊,有些人頭則是成
交1件可獲2萬到3萬元酬勞、免費飲宴還有抽獎紅包。一名務農的人頭就證稱「光是人頭
身分,我每年收入就達上百萬元。」
43人頭罰錢緩起訴
勇哥應訊時承認以人頭炒房,但辯稱:「是因房仲想防堵我,加上我名氣大被黑道盯上,
才找人頭購屋。」不過檢方昨仍依最重3年的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稅捐稽徵法》中最
重5年的以詐術逃漏稅捐,以及《商業會計法》中最重5年的不實填製會計憑證等3罪,起
訴勇哥夫婦。58名人頭中有43人獲緩起訴,須繳1萬元到40萬元處分金,另15人因年紀大
或不知情,不起訴。
律師廖芳萱表示,勇哥的行為橫跨《刑法》修正前後,即使以一罪一罰判刑,勇哥未來最
高也只會被判到舊法有期徒刑的上限20年。
房仲業者推算,以1間房子賺1、2成來估算,勇哥總成交價264億元的2成約52.8億元,就
算只估1成,勇哥也海削26.4億元。
財政部官員昨說,奢侈稅上路1年半後,投機客和交易量明顯減少,房價逐漸回歸基本面

司法首例民眾喊讚
對於檢方首度起訴炒房投資客,政大地政系特聘教授張金鶚說:「這次起訴可讓民眾覺得
政府玩真的,對社會有警惕作用!」張強調,此時政府應清楚表態打房決心,才能遏止投
資風氣。
「三黃一劉」中的黃家進昨說:「沒想到借名登記買屋也有罪,以後一定會要求人頭付合
理金額,當成合夥購屋。」民眾許先生讚許:「起訴得好!就是這些人害房價降不下來!

炒房天王「勇哥」小檔案
姓名:黃勇義
年齡:49歲
家庭:已婚,妻子郭枝芬
學歷:東南工專(已改制東南科技大學)畢業
背景:原是跑單幫的房仲,2003年從新北市蘆洲區發跡,是投資大戶「三黃一劉」的最大

投資:鎖定台北市大安、信義與中正區,極盛時期手中有500~600間房,曾砸2.25億元買
下北市東區「姜太太包子店」30多坪店面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勇哥炒房逃稅手法
★挑屋收購
.親自物色標的看屋,或由旗下看屋團隊挑選後交給他決定買入價格,搭配固定合作的房
仲遊說成交。
★裝潢轉售
.成交後房屋登記到專屬人頭團隊個別名下,再派固定配合的裝潢團隊簡單裝潢後,交給
配合的房仲加價售出。
★蒐羅人頭
.專找收入較低的親友、房仲、裝潢工及保險經紀人充當人頭,成交後給1%成交價獎金,
或送禮、支付2、3萬元酬勞、招待國內外旅遊、飲宴、提供工作機會等。
★交易逃稅
.以人頭名義交易房屋。因個人買賣房屋免繳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還可藉由重購換
屋規避土地增值稅。
.因人頭本身收入低,申報房屋交易產生的綜合所得稅,可適用較低累進稅率。
資料來源:台北地檢署
3.心得或感想:
這會是第一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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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int (take ur time)   2012-02-23 12:08:00
肯定不會是最後一人
作者: teasy (NAMIE最高!!!!!)   2012-02-23 15:07:00
用法律來表態打房,而不是用經濟手段跟利率環境??科科
作者: JimloveJill (含淚送建銘)   2012-02-23 15:17:00
這不是在打房 是政府缺錢
作者: rath (高手師傅大師兄救我)   2012-02-23 15:45:00
請問這種的會被關嗎? 還是罰錢了事?
作者: autosmith (純麥黑啤真是棒 !!)   2012-02-23 15:59:00
記得都是罰錢後若不繳 才會拉進去關錢繳了 才放人出來?
作者: cka   2012-02-23 16:08:00
這些人應該直接判死刑喔
作者: cka   2012-02-23 16:09:00
殺人罪造成一個人痛苦 這些混蛋投資客造成多少年輕人痛苦死一百次都不如前幾天那六個的百分之一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2-02-23 16:37:00
都不爬文?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2-02-23 16:40:00
別太激動了,等判決確定會崩潰的
作者: jamo (hi)   2012-02-23 18:13:00
樓樓上可以去選立委,然後制定一條法令叫"炒房者死"肯定可以高票當選的呀,科科~
作者: luckyodi (友佳)   2012-02-23 18:27:00
黃勇毅犯的法叫做太高調 讓一堆人眼紅所以要起訴他
作者: tabrisPTT   2012-02-23 19:10:00
不是一般的"炒",已經算是詐欺了吧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2-02-24 08:06:00
詐欺?還好你不是檢察官...
作者: landagent (帥過頭)   2012-02-24 10:17:00
幾萬人炒房拿一人祭旗
作者: kai761   2012-02-24 12:37:00
誠實報稅不犯法就盡量炒阿 誰說不能炒
作者: landagent (帥過頭)   2012-02-24 13:47:00
對啦,就是要繳稅,該繳就繳安心睡覺
作者: MiniArse (åž‹ç”·)   2012-02-24 14:03:00
傻子才會去得罪國稅局= =
作者: kai761   2012-02-24 14:44:00
生意作到那麼大,264億,平常沒請大會計所處理稅務,也是奇蹟
作者: kai761   2012-02-24 14:45:00
只要有透過地政機關、金融機構的事,國稅局沒查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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