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ianelin (殺~很~大~)
2013-01-24 09:55:38最近看了一間天母士東路的房子 (36年)
原本以為買不到,但是那天房仲把屋主約出來,
沒想到竟然談成了,然後就一直急call我們去簽約,
但是我們不敢這樣冒然簽約 (而且當天又很晚了,我覺得沒辦法好好思考)
所以付了五萬的定金
但是那天簽了一個東西我覺得怪怪的
本買賣標的有傾斜情事,永慶房屋於簽約前已詳盡告知甲方相關權利義務且提供鑑定手冊
及建物傾斜之法院乙則判決供甲方判斷,並建議應於用印前完成檢測,甲方確已知悉相關風
險且瞭解自身權益,甲方表達仍願承購並同意不須檢測,日後若有屋況傾情事,甲方願概括
承受自行承擔風險,且同意完全免除乙方前述部分之民法瑕疵擔保責任,甲方不得再就屋況
傾斜理由,向乙方及永慶房屋為任何請求。
房仲之前還有當天都有跟我們說,天母地區老舊房子都有這個問題,
多少都會有一些傾斜的狀況,但是屋主三四年前裝潢的時候已經拉過水平
所以他說不會影響到居住問題
因為當天實在太累,腦袋不是很清楚,
我仔細看了內容,房仲好像沒有給我所謂的"鑑定手冊" "法院乙則判決"
究竟這樣的問題嚴不嚴重...是不是拉過水平就可以解決?
因為要先簽約了,這是最後可以反悔的時間了><
如果真的不OK.....我寧可賠5萬也不敢買啊...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