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新屋買賣成交契約書條款請教

作者: whynotme (弭麒麟)   2013-02-03 12:16:01
近日準備下訂簽約買下人生的第一間房了
新成屋, 代銷業者拿了一份契約書的樣本給我回家審閱
關於契約中的其中一項條款我有滿大的疑問
其他約定事項:
本標的物以現狀交屋, 簽約前已經買方檢視屋況, 經買方確認符合契約意旨
及交易價值後才簽定本約, 賣方 "不負瑕疵擔保責任".交屋時買方應檢視屋況
經買方確認符合契約意旨及交易價值後, 雙方始同意辦理交物.
交屋後買方應妥善保管房屋, 不得以事後發生之房屋瑕疵,主張賣方違約或其他賠償.
依此契約條文
在我簽約後,甚至還沒驗屋交屋前
賣方就不負瑕疵擔保責任了?
這樣我簽約後去驗屋時, 建商根本就可以不負責了啊~
契約中也沒看到任何保固的條文字眼
感覺只要一簽了約
後面不管房子怎麼樣, 都沒有建商的責任
下星期要準備去簽約了
謝謝大家~
作者: whynotme (弭麒麟)   2013-02-03 12:17:00
對了,第一次買屋真的甚麼都怕怕的這可以找代書幫忙嗎?費用會是多少啊?
作者: pk0943 (.)   2013-02-03 13:22:00
一定是用建設公司的代書,當然也可以自費再請一個代書陪你去簽約基本上預售屋的合約都不太能去增刪修改
作者: kai761   2013-02-03 16:24:00
明知道問題,卻不等驗過屋再簽,有怎樣也是自找的
作者: kai761   2013-02-03 18:25:00
排除是合意排除知道的瑕疵,不包括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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