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dl.dropbox.com/u/35994313/IMG2.jpg
這是一個很長的故事...
去年底在台北市萬華區買了一間電梯華廈7樓的房子,權狀上寫"含地下一樓1號車位"
要買房子時仲介曾帶我們下去看
那個位子上停了兩台車
靠牆的一邊是平面(A)
另一邊就是那個平面滑動式機械車台(圖中B的部分)
車台向外移到柱子外(車道)
平面就可以停一台車
平面的車停好
車台就可以再移回來
並沒有占用到任何公共空間或車道
事情是這樣的
買房子時仲介曾說一個車位可是空間可停兩台車
屋主也說他七年來一直都是這樣停
也說他從上一任屋主手中買下來時就是這樣
然後該地下室其實一堆車位都是這樣一位雙停
因為車位都超大
然後那些平面式的機械車台移來移去
可以變出很多魔術空間
原本20個車位變成有40輛車停...
例如原本的14號是畫橫的一個車位
但現在是有兩個14號而且停直的
買了房子後我還沒有搬進去
有露過一次面
就是去交管理費
剛好主委也在
有問過停車位的事
他們都說沒問題,就交兩部車的管理費就可以了
但過年前有同一棟的住戶想和我租車位
所以我才下到B1看
卻發現原本停車那個空間的地板上甚麼都沒畫
(連停車格的線都沒有畫...)
那天下去一看卻被人畫了一條紅線
還寫著車輛迴轉區域,車台請勿超越此線
我看了傻眼
後來一查,就是17號的車主自己畫的,而他偏偏就剛好是主委!
他那樣擺明了就是不讓我們靠內側可以停車
17號車位是狹長型
所以他在後面停了一台車(F)
前面也停了一台(E)
他的車頭其實已經突出到車道上了,
在我看來,他這麼做根本就只是為了自己的利益,
因為他後面不能倒退
所以他就打前面的主意
只要我們這邊車台整個向內移
他就可以很輕鬆的轉出來
於是他就趁這段時間沒人使用這個車位的時候擅自的移動車台擅自的劃線!!
我打電話想找他理論
他說我們的車台太出來會妨礙其他車輛
(大家看我畫的圖就可以看出來會影響到的只有他的車=.=)
他一直跟我扯說他有跟前屋主講過
前屋主應該要告知
我問前屋主,前屋主說根本沒有,他願意來找主委對質
然後我說你們決定這件事的時候有公告開會時間嗎,有會議紀錄有出席紀錄嗎
他又跟我扯我們管委每三個月開一次會議不用公告,
法律規定我們只要定期召開就好不用規定
你年輕人不懂法律
他說到這裡我才頓時發現
出面買房子的是我爹娘,但真正要付房貸的人是我!
那天交管理費他看到實際要來住的是一個不到30歲身高號稱155看起來發育不良的單身女
生
他大概以為我好欺負所以才這樣的吧>"<
不然為什麼10多年來都是這樣的配置
在我搬進來後卻才加畫了那條紅線??
而且完全沒有來和我溝通
那個機械車台的開關是沒有上鎖的
任何有手指頭的人都可以去調整!!
他要是覺得車台移的太出去
他大可自己按開關把車台移進來啊!!!
開關就在編號3的柱子上啊!!
我有請仲介調地政事務所的測量圖(就是連結裡那張)
雖然有標示1號車位
但沒有說1號車位的相對位置和權利範圍啊/_\
2號車位旁邊的黃色框框的範圍好像是水塔之類的,總之是牆,不是空地
所以目前的2號車位是併排停兩台車
(這個圖的框框都畫得非常不成比例=.=)
黃色的部分是柱子
柱子的位置是我依照實際狀況標示的
還有我用他上面標示的長度去加加減減後得出的大概位置
EX:2號柱子實際上就是跟水塔那面牆是齊平的
1號柱子實際上就是會擋住一點點A車的車頭
我是一號車位,正常併排停車的畫就像原本圖上畫的
會在2號柱子之內,3號柱子約在中線
但是他在我的一號車位3號柱子內側畫了一條紅線
這樣我的機械平面車台(也就是現在停B車的車台)就要往內移
這樣A車就根本不可能停在那了...
17號原本的車位沒有到這麼後面
可是現在他最後方靠牆的位置停了一台F車
前面又停一台E車
E車根本就停的太出來了...
這個圖當然不算完全準確
但我盡力表達事實...
我的房屋權狀寫:
...
......
共有部分:
XX路三小段,建號015XX-XXX,所有權10000/XXX,
(含地下層編號1號車位,所有權1000000/XXX)
那這樣我對這個1號車位到底有沒有主權?能不能主張他侵權啊@@?
含1號車位??
我該用甚麼方法去證明一號車位的權利範圍呢?
我根本不想把事情搞大,
我只想要他把紅線和噴漆清除掉恢復原狀
敦親睦鄰給人方便這種事我不是不知道
如果他有來找過我
我一定會牢牢記著
舉手之勞將滑板稍微縮一點這種小事我一定幫忙
但他不但沒有來找我也不肯恢復原狀
堅持管委會開過會通知過
可是前屋主堅持他沒有被通知到
而且他停了這麼多年從來也沒有人跟他說這這件事
而且管委會給我看的影印的會議記錄,關於停車位這個討論看起來似乎是後來加上去的(筆
跡不同)
而且上面只寫"地下室1號停車滑板超越妨礙17號車輛進出,管委會決議,協調權利人勿妨礙
他車出入,其車位為單一停車位,若再妨礙他車迴轉出入,則依法禁止其停2部車之權利"
但哪一條規定我只能停一部車??如果我能停一部車,那2號,17號,14號全都也只能停一輛啊
!!
還有,如果這是約定專有,又沒有明文規定的話,我在我的權利範圍要幹嘛管委會沒有權力
管不是嗎?
還有依法禁止?到底是依哪條法啊?這棟華廈根本就沒有規約啊!!
可是管委會開會就只有管委會那8個人自己開會而已
根本沒有其他人
這種會議做出來的決定如果是跟公共事務有關的根本都無效吧?
法律不是有規定決定共有物還甚麼的要所有人一半以上出席,出席人數一半以上同意嗎??
我不爽的是我根本都還沒搬進去
也沒有停車
就擅自跑來畫線
這分明是故意來找碴的嘛...
即將邁入而立之年做了一個這麼重大的決定買了一間房子
卻遇上這種事...
星期五就要開管委會了
我現在很焦慮...
真的很沮喪耶...>"<
希望有版友可以給我一點建議...
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