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確定這不算凶宅,但是,仲介有兩種義務
一是告知,二是調查
這一件是仲介應注意而未注意要負損害之賠償責任
告屋主不會贏,告仲介會贏
你可以主張合約自始無效,佣金退還
你可以寄存證信函,並準備打官司了
你會贏,這一間別買了
帥過頭
※ 引述《nel624 (風)》之銘言:
: 前陣子我們家透過仲介買了一間房屋
: 已和賣方簽訂買賣契約(在仲介合的代書那邊簽的)
: 並已匯了二成價金到仲介公司的履保專戶
: 目前正在向銀行申辦貸款中
: 簽約前有問過仲介這間房屋是否為凶宅
: 仲介說不是凶宅
: 不過 這二天仲介突然打電話跟我說
: 最近附近鄰居告訴他們說
: 數年前有一位獨居老人因病在這間房屋中死亡
: 死亡數日才被人發現
: 當時這間房屋是前位屋主所持有 之後才賣給現任屋主
: 所以現任屋主不知道這件事
: 請問這間房屋這樣算是凶宅嗎?
: 已經簽約了 也付了二成款項了 現在可以反悔不買嗎?
: 可以用這個作為理由 要求賣方降價出售?
: 這是我們家第一次買房子
: 拜託各位大大幫幫忙 給我們一些意見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