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板上的各位先進
最近看了一間還蠻心動的房子
看了之後,房仲也不停的催促(帶看到下斡3天)
由於我還沒決定好出價數字,房仲要我先付斡旋
出價等過兩天再決定(他說先卡位,以免權力損失)
不懂的是,這樣會有什麼權力的損失阿?
在下斡前房仲就說別間店(分店)已經下斡出價720了
要我趕快決定,可是我期望的第一次出價是700
那這樣我只能從720開始出價嗎?
還是我一樣能夠依照我的期望700出價?
另問,這間房是投資客的房子(過戶不到1個月)
投資客的房子,會不會價格不好談阿
真是心理戰阿
投資客,您可以放我一條生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