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房市交易膨風 北市將訂管理規範

作者: shhsu (shhsu)   2013-06-19 00:42:45
1.來源連結:聯合理財網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292117
2.內容:
房市交易膨風 北市將訂管理規範
不動產經紀業者若發布不實資訊 地政局:可依廣告不實開罰
【聯合晚報/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
管理規範屬行政規則 沒有罰責
為避免房市交易資訊過度「膨風」,台北市政府首創北市不動產交易消費
資訊管理規範,上午在市政會議通過實施。未來不動產經紀業者發布訊息
或刊播廣告,包括房市銷售成績、價格必須有事實根據,讓房市交易更透
明。
北市府訂定的這項管理規範,因屬行政規則,沒有罰則,違反規定的不動
產業者,是否可依廣告不實開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態度保留;他強調,
北市將會採取緩和、漸進與輔導等3大原則,督促業者改善。
對拒絕改善業者 定期公布名單
至於是否會強制規定業者必須在一定時間內改善,張金鶚說:「沒有規定
期限,但對始終拒絕配合改善的業者,市府會定期公布名單。」希望以此
建立不動產交易秩序。
地政局則表示,管理規範沒有罰則,但業者若發布不實資訊,已構成廣告
不實,市府仍可依廣告不實開罰,若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違
反公平交易法或其他法令規定,市府也可移請主管機關處罰。
地政局指出,訂定規範主要是要求不動產經紀業者發布房市銷售、價格、
行為等資訊時,須附上資料來源,不能隨便放話;例如,銷售資訊方面,
有關銷售戶數、比率、時間或統計等銷售資訊,須以確定簽約或完成不動
產產權登記案件為準,並說明資料來源。
以往房市銷售經常出現「最後2戶精華戶」、錯過不再等促銷手法, 業者
就須以完成簽約戶來算,既是「最後2戶」,就要拿出數據。
價格資訊部分,有關單價、總價或統計值等價格資訊,須說明成交樓層、
面積、類型、屋齡及資料來源。
若有檢舉 會派員到營業處所查
另外,有關購屋意向、價格變動趨勢等行為資訊,須說明調查方式、時間
或引用之資料來源;採問卷調查,並須說明樣本數。
張金鶚強調,房市交易資訊正確,有其必要性,除了會主動調查,對於民
眾檢舉,也會派員到業者營業處所進行調查。
3.心得或感想:
檢舉有沒有獎金?如果能從廣告不實的罰金中拿某個百分比當獎金比較有
成效吧。
作者: sweet222 (就是要讓你感動)   2013-06-19 06:50:00
有趣 如何執行?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3-06-19 08:42:00
先提升實價登錄的揭露率還有正確度吧
作者: PPTAlex (艾利斯)   2013-06-19 08:52:00
也對~~不管甚麼訊息都是井噴~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3-06-19 09:26:00
媒體:政府打房再下重手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3-06-19 09:27:00
民眾:完了 狂打也是打不下 不買不行了
作者: kinberley11 (金柏莉)   2013-06-19 15:00:00
去對照實價登錄網站http://price.housefun.com.tw/Index.aspx事前多做點功課,別聽名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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