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13不租 只收「年輕幸福家庭」
2013年07月20日
【鮮明╱台中報導】台中一名房東在《591租屋網》登廣告,32坪電梯公寓附家具,只租9千元,卻聲明「只租給年輕幸福小家庭」,列出13項「拒租」條件,包括單身、單親、獨居老人或中老年夫妻、第三者、有家暴紀錄、酗酒貪杯、身分證字號A開頭(台北市出生)等全不租。網友直呼:「這種房東還有人敢租嗎?」但前天廣告已出現成交訊息。
許姓女房東在租屋網刊登的房屋照片,內附全套家具。翻攝畫面
台北人愛嫌不租
40多歲的房東許太太表示,她與丈夫相愛緣於這間房子,所以把房子當成兒子、心肝寶貝,加上過去常遇到不好的房客,如半夜打電話抱怨跳電、浴室有螞蟻,還曾為了房客半夜跑警局,才會訂下諸多條件,不租給單身、單親者,是因為房客可能會帶複雜的對象回家,獨居老人、中年夫妻很「搞怪」,台北人會嫌東嫌西都不租。
許太太前天告訴《蘋果》,上周六登廣告已有30、40名房客洽詢,初步篩選後帶了十多人看屋,尚未出現令她滿意的房客。但前天網頁上已出現「已下定暫不帶看」的字眼。
東森房屋台中文心捷運店襄理林建宏表示,依該屋條件,合理租金約在1萬1千元左右,月租9千元確實便宜2成。
怪房東租屋資訊
★地點︰台中市北屯區修齊街電梯公寓
★格局︰32坪、2房2廳2衛3陽台
★租金︰9千元
★拒租對象︰
.單親家庭或類單親家庭
.獨居老人及中年夫妻
.小三或小王
.養寵物者
.有家暴紀錄者
.意圖不良
.身分證字號A開頭
.有情緒障礙或酗酒者
資料來源:許太太、《591租屋網》
心得:跟你說現在不買,當心老了沒人要租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