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各位大大高手們,
以前因為不懂事跟兄弟姐妹3人合買房屋,
但最近思考再過不久自己會面臨結婚買房或有幸換投資也有可能,
想詢問該怎麼解決連名房屋的問題,
(1) 房屋贈與給其中1人的話, 需要繳贈與稅和契稅等等嗎? 還是還有其它費用?
(2) 假設房屋贈與後, 我想要買房子, 會有規定1年內或何時限內 再買才不會有
奢侈稅的問題嗎? 或是 贈與的房子之後想賣掉, 我們是先前的連名登記人
會有奢侈稅的問題嗎?
(3) 還是像這種狀況怎麼做比較好? 不用移轉的話, 我們去買第二間房子會有
什麼方法可以避開奢侈稅? 假設未來第一間要賣的話
很多不懂的地方提問 請多見諒!
感謝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