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弟要買預售屋
因為是第一次購買
雖然有爬文查資料 不過還是有些問題
所以想請教一下
1.小訂付款完可以把空白合約拿回家審閱
一般說的審閱期是指這段時間嗎?(小訂~簽約間)
還是正式簽約後呢?(簽約~1個月內?)
2.因為這禮拜想先付小訂預約
但是之後馬上要出國
可能要兩個禮拜後回國才能仔細看合約的部分
怕會過了審閱期
若是以下的例子可行嗎?
(例:9/22付小訂後拿空白合約回家 等10/15回國後開始看 並在11月初左右才簽約嗎?)
3.通常在付小訂後就無法繼續議價了嗎?
4.因為交屋日約1年半後
那我現在可以先申請政府的[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資格
之後交屋時再去申辦房貸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