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上20樓就是鋼骨,分成SCRS,SSRC。其中一種是防火的,預備火災時
讓度不會高達2000度,鋼骨不會軟掉,整體倒下來,911就是火災高達2000度
長時間燒到倒下來。
重量當然不得太重,所以,隔間是輕隔間,這沒有省錢,材料日新月易,我已經說
不出來現在的進步材料是什麼了,台灣投資在建材的研發很多的錢,所以,建築業
是內需也是火車頭的道理在此,你安心買吧,至於部份人倒大霉買到隔音差到隔壁
的聲音也傳過來,這事情在中和的景平路那一棟已發生過了,法院也判建商賠錢了。
很難再發生吧。
安心買吧,你不能自已買進來改隔間,政府會管,管委會也不同意
※ 引述《SpringWill (456789)》之銘言:
: 小弟目前正在積極找房
: 其中有一個預售建案還蠻喜歡的,地點也很不錯
: 原本已經打算下訂,但是今天又跟代銷聊了一下發現這個疑慮讓我有點卻步了
: 懇請版上前輩幫我解惑
: 這個預售建案樓高將近30樓
: 代銷因為樓層太高的關係,為了減輕建築本身的重量
: 戶與戶之間是採用實牆
: (我不太懂建材,實牆應該是磚頭混凝土之類的,有錯請指正)
: 但是!!!
: 每間房子的隔間,卻是只用「輕隔間」!!
: 就我的理解「輕隔間」應該是指只有木作的牆,頂多再包個矽酸鈣板
: 也就是說隔音可能會很差,甚至連馬桶沖水的聲音都無法掩蓋
: 就是這點讓非常有疑慮....
: 我還問代銷那是建商有可能減輕建築成本的方式吧
: 那倒不如毛胚屋給我,我自己再裝潢請泥作師傅來弄規避不就好了
: 代銷回我:那會有安全的問題產生,以後的管委會應該會規定
: 所以想請問版上的高手有聽過這種說法嗎??
: 蓋太高的建案,內部是否都只能使用「輕隔間」??
: 懇請解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