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引進NGO 北市都更協商 建新機制

作者: shhsu (shhsu)   2013-11-12 20:02:36
1.來源連結:聯合新聞網
http://money.udn.com/mag/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299353
2.內容:
引進NGO 北市都更協商 建新機制
2013/11/12
【聯合晚報╱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
公正第三方 解建商、住戶爭議
為避免文林苑事件重演,加速都更時程,台北市長郝龍斌上午宣布推出都
更爭議協商新機制,引進NGO(專業的非政府組織), 經由公正第三者的
意見,消除建商與住戶之間的不信任感,協助達成共識。
北市都更中心副執行長林啟賢指出,北市推出的「非營利專業組織 (NGO)
協助辦理都市更新爭議協商機制」計畫,邀請的協商小組成員,包括都市
計畫、都市更新、建築、地政、估價、法律等都更相關領域的非營利專業
組織專家、學者,首波共有37人,未來成員會再增加。
首協商個案 永春社區都更案
郝龍斌指出,北市都更勢在必行,但如何降低建商和住戶之間的不信任感
、資訊不對等,保障住戶的權益,是目前急需解決的問題,目前都更爭議
協商機制已經開始進行,第一件進行協商的個案就是將協助永春社區都更
案中,協調不同意都更的4.6戶與建商,達成共識。
永春文教區案的協商小組代表江明修指出,爭議協商機制,目標為釐清爭
點,提出公正第三者之意見,目的是調解,而非仲裁,協商過程也不需指
出爭議各方的訴求是正確或錯誤。
協商小組將提出可能的共識性方向,最後將協商過程或方案,以報告書作
成紀錄,提送主管機關,供後續都市更新及爭議審議委員會參考。
北市都更處長林崇傑表示,爭議協商的時機有二,首先是主管機關發現都
更案中,雙方有認知差距時,另外就是審議會認為有協商必要的案件。都
更中心將會依照案件爭議課題與屬性,透過有意願參與該案件協商程序的
專家,進行協調工作。
期程不逾3個月 收費15~30萬
北市府表示,整個協調過程,期程不超3個月,另採使用都付費原則, 協
商將依據個案的複雜程度,收費15萬至30萬元不等。
3.心得或感想:
無。
作者: hsnu103437 (宅爸)   2012-01-12 20:05:00
這東西有用的話文林苑就不會破局了~
作者: shhsu (shhsu)   2012-01-12 20:06:00
我也覺得沒用。
作者: stockAI (92共識.中國自婊)   2012-01-12 20:10:00
還有收費用... 談不攏 還不是法院見這個想法是要培養都更顧問公司的商機嗎?
作者: shhsu (shhsu)   2012-01-12 20:12:00
看看文林苑,法院見也沒用啊。
作者: ottokang (貓貓的大玩偶)   2012-01-12 20:21:00
法院都沒用,NGO有個鬼用
作者: ottokang (貓貓的大玩偶)   2012-01-12 20:22:00
有了NGO難道大家都就不會貪心嗎?
作者: shhsu (shhsu)   2012-01-12 20:23:00
是啊,提這個很弱=.=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2-01-12 20:24:00
都更仲介,有成交才收服務費這樣?
作者: moocow (void)   2012-01-12 20:43:00
該做的不做 只想硬推都更
作者: kutkin ( )   2012-01-12 20:46:00
沒有強制力沒用呀....就是要有強制力 最後一翻兩瞪眼 願賭服輸這樣
作者: kutkin ( )   2012-01-12 20:47:00
不然本來就在吵架的兩個人 會達成共識嗎?
作者: ccrimson   2012-01-12 22:14:00
聰明,把原本政府要作的丟給沒錢沒人的NGO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2-01-13 02:44:00
越來越黑了
作者: ottokang (貓貓的大玩偶)   2012-01-13 14:08:00
民眾要政府魄力但是不能損害自己權力最後就是政府沒力也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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