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三個月前成交了一間頂樓(五樓)的套房
直到上個月底買方告訴我們仲介說
他第一次在側邊陽台用洗衣機洗衣服
結果三四樓的排水孔都淹水上來
因為樓下住戶跳腳,害他都不敢再洗衣服
就找我們仲介請前屋主負責修繕
我們告知了前屋主也請了通水管的來通
從四樓開始往下通,但從二樓就卡住通不下去
打了很久也沒有辦法
於是通水管的就建議只能拉明管
前屋主就找了水電來估拉明管的價格
然後也問了二三四樓要不要也一起做明管
最後詢問的結果是只有二樓不要做
但前屋主找來那個水電估拉明管要打洞要工錢,還要請吊車
結果粗估要一萬八以上
後來同事又找了一個水電,全包也才一萬二
於是前屋主就覺得這個價格可以,要我們做了
施工完我先把前屋主的錢墊了
下午跟他說要去跟他收錢的時候,他居然拒絕付款
說什麼他有請教過律師
他賣的是五樓,但淹水的是三四樓
而且水管堵的是二樓,跟他一點關係也沒有
新屋主覺得他連住都沒住過,當初就先講好拒絕支付了
我跟我同事真是覺得超衰的,而且光是連絡其他樓層住戶就花了很多時間
我想問的是
雖然這棟的水管是大家共用的
但因為整棟住戶沒有人在用側邊的陽台,只用前陽台
包含前屋主也沒在用
所以十幾年也沒人知道那邊水管堵住
直到新屋主進來才發現問題
那交屋後前屋主就沒有修繕的責任了嗎?
我為了這事跟前屋主花了很多時間溝通
但他一直搬律師出來,又堅持不付錢
老實說社區水管跟仲介也沒關係
結果變成我們在付這筆錢
真的沒法治前屋主了嗎?
雖然才四千塊,但我有種被騙的感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