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oe456 (joe)
2014-01-03 20:51:28請問板上各位先進
有一筆持份土地要出售,但共有人約100位,
如果公告通知(存證信函)有些沒人收件的還要跑法院....可能沒完沒了
代書建議可先贈與極小部份讓買方成為共有人,
再簽買賣合約就無優先購買權的問題,
因共有人間買賣不需公告
我不知道這樣做以後會不會有什麼糾紛
可以相信這代書嗎?
另外這種持份土地有什麼買賣管道呢?
最早找過兩間不動產仲介沒下文
土地開發也找過兩間但開價都不理想
約公告現值2.5成,北市大路邊捷運站旁
謝謝
作者:
kai761 2014-01-03 21:02:00戶謄15,存證信函50,99人花6435元。 應該比多半一次贈與登
作者:
kai761 2014-01-03 21:03:00記的代書費便宜
作者:
a4102607 (熱咖啡加冰)
2014-01-03 21:10:00公告現值2.5成....可以搶進了吧@@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01-03 22:37:00持分地很多都用贈與
如果共有人主張優購後來反悔 而 原買方也跑掉了 那不就夜
作者:
kai761 2014-01-04 14:03:00請教一下,反悔不能跟他主張債不履行損賠嗎? 若用贈與,1.被
作者:
kai761 2014-01-04 14:04:00黑掉,對方主張就是贈與無誤 2.其他共有人訴請確認贈與無效?不也是會有很多困擾
1.不履行不一定有損害,沒損害就沒損賠...2.什麼樣的證據
贈與個1平方公尺, 然後在買賣契約中把價金加回來一樣可以收訂金作屢保
作者:
kai761 2014-01-04 16:34:00什麼證據可證是假贈與,那就看情形阿,實務是有過被認定假贈的,如中地101重訴135
作者:
kai761 2014-01-04 16:35:00買方如果主張是真贈與,之後不給錢,如何避免?
作者:
kai761 2014-01-04 16:37:00那建議或許也是個辦法..至少,代書費應該是較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