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況:
家裡是19年電梯大樓,兩間浴室,其中一間漏水了,
打開天花板來看,屋頂牆壁有小水滴一直滴,也有明顯
的水垢。
找廠商來看,師傅說應該是樓上的防水層壞了,這種
情形樓上應該重做浴室防水層,完全負責,然而現在還
沒聯絡到樓上。
重做一間浴室的防水層,至少要五萬塊。
問題:
1、我查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家裡的情況屬於第12條所
說的樓地板,雙方都有責任,或是師傅說的,樓上要全
負責?
2、我是覺得雙方都付一些比較合理,又查了一些實際案
例,如果樓上樓下達成協議,施工解決,是最圓滿的情形
,如果不行,就必須走上調解或民事,若循此途徑,流程
大約多長?有強制力嗎?
3、網路查到的打針,效果如何,是好的解決方案嗎?
4、在尚未處理前,我們家自己能夠做的工程有什麼?或者
有沒有簡易的措施?拿盆子接水嗎?
5、台中有沒有推薦的防水施工廠商?我們找的廠商強項是
浴室施作,而且他很忙碌。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