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下我的狀況
小弟在2011年未結婚時買了一間房子,2012結婚後於2013年底因換房需求又用老婆的名義買房,這樣符合銀行首購的資格,也順利核貸下來了。
(第一間房子,這三年裡我全部沒還本金,純粹靠租出去的租金還利息反而還有一些多餘收入,期間不斷存現金。
第二間房子因老婆純家庭主婦,沒收入存款,甚至沒信用卡...,所以是我當保人。才能順利核貸到8成(一千多萬)1.89,寬限期一年。
單純小家庭的換房需求可以這樣操作,如果經濟允許先買再賣。
小弟也只是個七年級的小魯蛇。買房有靠家人的幫忙(不是出錢,而是提供我住的地方,讓我第一間房子可以純粹出租投資用,讓我能慢慢換房,換到一個真的適合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