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近40年老公寓 ~冷氣可否安裝至女兒牆上?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4-03-23 20:48:56
※ 引述《a386036 (骷髏怪)》之銘言:
: : ◆ From: 180.176.1.52
: : 推 richman:陽台加窗為什麼不違法???請教請教 03/19 11:05
: : → kuma660224:應該是有違法,除非很久以前就有窗。 03/19 12:24
: : → kuma660224:太老的,就跟民國80年違建一樣不予處理。 03/19 12:25
: : → kuma660224:但是現在新做的應該都算新違建。 03/19 12:26
: : 噓 q135q135:陽台加窗不違法??好專業哦...哈~ 03/20 00:02
: 陽台加窗本來就不違法
: 查清楚再來
: http://www.twce.org.tw/info/%E6%8A%80%E5%B8%AB%E5%A0%B1/475-1-4.htm
: 以原PO案例很明顯,取得建照絕對是95/1/1以前
(其餘43)
叫別人查清楚再來 好大的口氣啊
不曉得某人有沒有查清楚呢?? 哈~
基本上 拿一篇某個不知名的記者在不知民國幾年幾月幾日寫的報導
來當作論述的法律依據 根本就是一件很好笑的事
而某人連最基本的查證工作都不會做 也是一件很好笑的事 哈~
讓小弟來教教某些自詡為專業的仲介吧
誠然
「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第10點規定:
「領有使用執照之建築物,二樓以上陽台加窗或一樓陽台加設鐵捲門、
落地門窗,且原有外牆未拆除者,免予查報。但建造執照所載發照日
期為九十五年一月一日以後者,其建築物之陽台上加裝窗戶、鐵捲門
、落地門窗視為樓地板之增加行為,未經檢討建蔽率、容積率及相關
法規並領得建造執照者,一律查報拆除。」
http://www.twce.org.tw/info/%E6%8A%80%E5%B8%AB%E5%A0%B1/475-1-4.htm
不過 請大家注意、注意、再注意
「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已經在民國100年04月15日廢止了(資料來源:植根法律網)
(如果連「廢止」這二個字的意思也不知道 那小弟也只能雙手一攤了)
因此 在臺北市建管處的違建處理專區
http://www.dba.tcg.gov.tw/lp.asp?ctNode=32464&CtUnit=5252&BaseDSD=7&mp=118021
已經查不到「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這個法規了
拿一個民國100年4月15日就已經廢止的法規
來處理民國103年陽台加窗的問題 這是那招啊(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還是說某人是從民國100年跨越時空 來到民國103年的現在為大家解答問題呢??
若真是如此 那小弟還真是失敬了
另外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B010130010000700-1000401
依民國100年4月1日訂定的「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10絛規定:
「領有使用執照之建築物,二樓以上陽臺加窗或一樓陽臺加設鐵捲門、落
地門窗,且原有外牆未拆除者,應『拍照列管』。但建造執照所載發照日為
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以後,其陽臺不計入建蔽率、容積率者,應查報
拆除。」
條文內容從舊法規的「免予查報」 改成新法規的「拍照列管」
其意義為何 應該不言可喻
明明法規的名稱就含有「違章建築」這四個字
條文內容也修成了「拍照列管」
某人硬要說"陽台加窗本來就不違法" 這樣有很專業嗎???切~~
此外 針對臺北市違章建築的拆除
則依「臺北市現行違章建築拆除處理原則」處理
分為三軌(第一軌、第二軌、第三軌)執行
有興趣的板友 請自行上臺北市建管理處的違章處理專區查看
在此就不贅述了
更有趣的是 原原po明明是說「近來在新竹購買一戶近40年老公寓」
某人拿臺北市處理違章建築的單行法規出來講
這又是那招啊??
至於原原po的問題
可以上營建署全球資訊網查一下「違章建築處理辦法」
或上新竹縣政府的主管法規查詢系統查查看
http://hclaw.hsinchu.gov.tw/law/
至於更深入的問題 可能要請專業的高手解答了
不過 我真的很好奇 若有人聽信某位專業仲介的「專業意見」
真的在陽台上加窗 結果被拆除了
不曉得某位專業的仲介會不會幫忙賠償呢??
對了 在此再次奉勸某人
你的法律專業不足 不懂的事就不要亂扯一通
以免誤導別人 你自己被打臉事小
若害別人有所損失 那就代誌大條了
還有 某人還沒告訴小弟
應點交的法拍屋 為什麼還要「打官司」(詳見:文章代碼(AID): #1IyI1gG4)
拆違建為何要「搜索票」(詳見:(AID): #1IqJLa7B)
以及 全國有那件強執事件是「屋主就用1塊錢標下你所有屋內物品」
(詳見:文章代碼(AID): #1Ii3q9sg)
麻煩某人快來為小弟解惑哦
作者: kutkin ( )   2014-03-23 21:12:00
目前沒事跟違不違法的確是兩回事
作者: inyo (@_@)   2014-03-23 21:25:00
智商王是你好嗎 你是本板出名的因智商被水桶噓噓Q
作者: inyo (@_@)   2014-03-23 21:50:00
沒把你的前後文貼出來 就想給人取綽號 看來噓噓Q還是不知悔改
作者: HwaSIn (基佬的小黃瓜)   2014-03-23 22:15:00
IQ大戰
作者: moocow (void)   2014-03-24 01:31:00
兩位別這樣 = = 就像之前有stock123推文 有人就喜歡推iii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4-03-24 10:59:00
原po還是冷靜點,好不容易出桶,別再提智商了。
作者: inyo (@_@)   2014-03-24 18:41:00
逗弄噓噓Q超有趣的XDDD
作者: inyo (@_@)   2014-03-25 08:22:00
你最後一段修文在自介? 哈~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