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oss44 (再出發)
2014-04-10 17:15:52小弟跟房仲買了一間華廈
起初有冷氣孔漏水跟油漆剝落的問題
因此簽約前有針對屋況部分作特約
要求屋主在第二筆尾款4/15交付前修繕完畢,我們才會匯款
我們是3/21簽約,21日交屋
目前已經匯了一半的錢在房仲戶頭
表定4/15前驗屋後匯另一半並轉移產權
但問題來了
簽約完後發現了樓上管線漏水的大問題
以致天花板都有滲漏水痕跡
當然即刻要求賣方修復
但由於賣方堅持要讓原建商來修
造成至今尚未修復,仍在等排工期
因此我是否還需要如期4/15付款
或者使用價金減少的權利
扣留一部分款項
房仲是叫我全額匯入,反正在屋況沒ok前
他們也是不會讓屋主拿到錢的
但我覺得怪怪的,明明是對方違約再先
為什麼我卻要乖乖付錢
今天我已經開始寫存證信函了
不過不知道該怎麼寫
除了叫對方盡快修理外
是要要求減少價金還是不予付款
還是乾脆直接解約算了
請各位鄉民幫幫我
接下來該怎麼做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