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有個問題想要請教一下板上的大大
小弟買了一間國宅 尾款8成在履保帳戶內
房子已經過戶到我的名下
點交前發現有漏水 要求屋主修繕完畢再交屋撥尾款
但代書要求我點交前先撥款100萬到"金主"的帳戶
屋主在營建署有貸款 未償還國宅沒辦法過戶
於是代書幫他找了一個"金主"償還了這100萬
然後過戶到我名下
現在由於有漏水問題房屋無法如期點交
尾款也無法如期撥款
金主那邊的借款會有利息產生
代書是說房子已經過戶了 要求我先付金主的100萬
代書表示國宅交易的流程就是如此
剩下的款項才是真正的尾款 可以扣住等點交完再撥款
想請問的是
我有義務要先支付這筆錢嗎?
我的觀念是
因為漏水問題還沒解決我不應該動到尾款的錢這樣正確嗎?
先謝謝各位大大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