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來源連結: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80586063698.html
2.內容:
先賣房再殺人 凶宅拖累房價
中國時報【莊明勳、趙麗研、陳界良╱台中報導】
黃靖雯在殺害男友藍坤俞前,即做好脫產準備,於3月21日將豐原的房子賣掉,4月14日完
成過戶登記,並拿了現金近300萬元,黃女賣屋之舉顯有逃亡企圖,且為大陸籍人士,檢
方據此向法官聲押獲准;社區住戶林先生大罵黃女拖累房價,真的很衰!
鄰居表示,黃靖雯住在社區A棟9樓,大約8年前買的,3房1廳,1層樓有3戶共用1部電梯,
當時房價約180萬元,近兩年房價漲幅超過5成,推估應以300萬價格賣出去。
對於買到的公寓變凶宅,新買主李太太無奈地說:「我們也是受害人,目前正在找律師處
理。」鄰居李姓婦人抱屈表示,先生是鑄造工人,存了大半輩子的錢,準備買房子給子女
,沒想到會遇到這種事。
林姓房仲業者表示,一般而言凶宅的價格會折價3成,但是這種重大的分屍案,發生命案
的房子折價恐超過7成,而同樓層被拖累,房價也會受影響。
3.心得或感想:
如果賣的時候不是凶宅 過戶時變凶宅 這有得賠嗎? 算欺騙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