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6/8656043.shtml
房仲報酬 不可超過成交價6%
內政部為保護民眾買房權益,提醒民眾在託房仲買賣房屋時應先講好服務報酬,且金額最多不應超過成交價的6%。
內政部強調,依2000年頒布的「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房仲業者或經紀人向買賣雙方收取的服務報酬,總計不得超過不動產實際成交價的6%,且這個比例並不是固定的收費比例,而是最高上限,意即買賣雙方當事人可以視實際狀況,在6%的範圍內自行與房仲業者商議服務費金額。
內政部指出,目前有部分房仲業者固定按成交價金向賣方收取4%、買方收取1%~2%的服務報酬,已經曲解自由議定報酬的立法精神;更有少部分不肖房仲業者對民眾宣稱6%是主管機關規定之固定收費比率,讓不知情民眾受騙,內政部為保護民眾買房權益,提醒民眾在託房仲買賣房屋時應先講好服務報酬,且金額最多不應超過成交價的6%。
內政部強調,依2000年頒布的「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房仲業者或經紀人向買賣雙方收取的服務報酬,總計不得超過不動產實際成交價的6%,且這個比例並不是固定的收費比例,而是最高上限,意即買賣雙方當事人可以視實際狀況,在6%的範圍內自行與房仲業者商議服務費金額。
內政部指出,目前有部分房仲業者固定按成交價金向賣方收取4%、買方收取1%~2%的服務報酬,已經曲解自由議定報酬的立法精神;更有少部分不肖房仲業者對民眾宣稱6%是主管機關規定之固定收費比率,讓不知情民眾受騙,更嚴重影響民眾權益。內政部接下來將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共同導正這種情形,並提醒民眾應適時維護自己的權益。
經濟日報╱記者尹俞歡 即時報導 即時報導: 2014-05-05 19:28:36
心得:
不肖房仲業者對民眾宣稱6%是主管機關規定之固定收費比率,讓不知情民眾受騙,更嚴重影響民眾權益
請大家一人一信
繼續敦促內政部依法行政
監察院早已糾正房仲天價收費
監察院早已糾正房仲天價收費
監察院早已糾正房仲天價收費
請大家一人一信
繼續敦促內政部依法行政
效果已經出來了
請大家繼續努力
你不行動,你就不要抱怨房價高
(給買不起房子的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