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轉貼心得文

作者: FFTTDD (飛天德)   2014-06-02 23:40:14
不想付仲介費的人,就自己買房子、自己賣房子吧!」
因為仲介做的白工,遠遠超過你想像:
經營一組買方,運氣超好1星期成交、運氣好1個月成交、普通3-6個月成交、還有帶看1年、2年、3年、5年的買方,每次的帶看都是時間的付出。但這是本職該做的,沒什麼好抱怨。
無論你經營買方多久,每天都要搜集市場新訊、成交行情、經濟新聞…等,以提供客觀、貼近最新狀況的資訊給買方參考,避免買方買貴或是偏離行情而買不到。而這些,是經營到「正常買方」,而「不正常買方」總是在你受傷後,才會得知原來一切只是個無法回頭的過程,買了房子,說自己有躁鬱症,要求簽約無效。然後屋主會怪你怎麼找的買方?!有誰會想遇到不正常的客戶呢?!後續還有一堆法律問題要處理。如果屋主隱藏屋況有問題,你就兩邊不是人,公司還會怪你(開發人)調查不夠仔細。
經營一組賣方,開發有多難?有多簡單?
因為市場競爭,信箱裡就算你每天丟滿開發信、DM,屋主不一定看到你。因為你做的事情,別人同樣會做。被看到,叫運氣好、沒被看到叫正常。
去拜訪客戶,客戶心情好跟你說說話、如果被太多人拜訪過,就會生氣爆炸。
有的拜訪10次,可能一次面都碰不到,一趟路來回如果1小時,10小時就沒了,而仲介不可能只拜訪一個屋主,至少平均每個月10件以上的案件要追蹤拜訪,所以基本的100個小時就在這樣的拜訪過程中沒了,很正常。而這一切「不過是為了開發一個市場上的售屋案件」,而開發到了,未必是你成交哦!
「開始銷售」…會有一堆審查工作、行政文件、廣告…等要做,要不要時間?!
當然要!你手上有20個銷售物件,你就要做20份,每新增一個就要做一個。能不能不做?!當然不行啊!因為每件都是你要行銷的案件,每件都是你「可能成交的機會」。廣告文宣要不要調整、因時修正,都要呀!要不要時間,要!
有屋主不懂行情,所以資產被低賣,這種案例即使到現在,還是會聽聞。
仲介要不要了解行情、收集行情,這些都是資訊價值,不是嗎?!都要時間累積。
機會產生了,要不要花時間為買賣雙房協調?!要!
要多少時間?!不一定。因為狀況百百種…
當你為買賣方東奔西跑、賣肝賣肺的,犧牲跟家人朋友相聚的時間,
就一定成交嗎?沒有!
一切一切,通通要「時間」去完成,但一個月要成交1件,是不簡單的事!
因為景氣、市場、政策的變化,都直接影響到客戶的決定,
仲介,沒有想像中的好賺,打破這個迷思吧!
(不敢說每個仲介都是好人,因為好學校也有壞學生。)
但大多數仲介都是拿自己的生命來努力一個可能性!
作者: landagent (帥過頭)   2014-06-02 23:48:00
支持你的文章,我交給仲介的佣金很多的很多,但是,那是應該付出的,只有很少買房子的自住客,才很計較仲介費用你很少看到發了財的仲介,其中的辛苦,真不是人作的我也非常的反對,仲介費用買賣各1%,這跟100元剪髮一樣大家一起沒錢賺。買賣雙方付個4%-5%之間為合理
作者: kkkandy (我要作浮雲)   2014-06-02 23:53:00
先請賣方不要把佣金算入賣價吧,買方可是得乖乖付錢的
作者: kkkandy (我要作浮雲)   2014-06-02 23:53:00
先請賣方不要把佣金算入賣價吧,買方可是得乖乖付錢的
作者: hifuyo   2014-06-03 00:59:00
仲介我認為一直以來都是無產值社會毒瘤,這種輕鬆的事建議政府直接包去架個網站,公開實際買賣價,民眾只負責登入買與賣,並招募工讀生領看屋跑腿,一切資訊屋主網上公開並負刊登不實法律責任,房仲的出現無疑對經常買賣的投資客造成一股助力,抽取的費用也直接提高了房價,一般民眾一輩子買一兩次房子而已自然會做足功課才買,並不存在資訊非得靠房仲才能獲得這種鬼事
作者: Jason8051 (nostalgic)   2014-06-03 01:01:00
老實說房仲自己都組團在炒房..哪有傻傻只領仲介費..
作者: hifuyo   2014-06-03 01:12:00
仲介這種人力資源加諸與房產上無疑是一種買房成本增加,若投入其他生產單位對社會會更有貢獻,我腦中數十種打房方式,我想政府也不是想不到,只是牽扯太多人的利益而無法施行而已,直接規定一人超過一房則第二房超過兩年直接歸公有如何? 嘖 畜生投機客
作者: killwhite (我只能勇敢 學習釋然)   2014-06-03 07:07:00
樓上好像你的時間很不寶貴一樣..機會成本完全沒概念的人才會說出這種話
作者: joesoul (聚合的靈魂)   2014-06-03 08:00:00
不老實的仲介呢?相信他事後還笑我們單純 被坑幾十萬
作者: cj96su04 (小亞)   2014-06-03 09:07:00
我覺得臺灣的房仲太多了,間接成為房價成長的助力之一房仲就是賺資訊不對稱……
作者: zusuki (小建建)   2014-06-03 09:27:00
這個仲介真沒競爭力..版上一堆仲介 1個月都成交1x間以上
作者: PPTAlex (艾利斯)   2014-06-03 09:50:00
3有好物件仲介都先拿去了吧
作者: reil (REIL)   2014-06-03 09:58:00
三年不開張,開張吃三年,逮到機會自然要狠狠撈一筆
作者: FFTTDD (飛天德)   2014-06-03 10:03:00
真這麼好做,你們怎麼不來做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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