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amo (hi)
2014-06-27 23:02:40其實不用這麼擔心,這案子一定有其它狀況
詐欺是刑事犯罪,是很嚴重的罪名,成立並不容易
看它構成要件
行為人必須有詐欺故意,以及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的意圖
是必須要有詐欺故意!
所以如果只是單單沒有盡到善良管理人義務是不成立的
這案子明顯記者偷懶,我在猜案情應該是屋主有勾凶宅,仲介卻睜眼說瞎話
所以才會只有仲介被告屋主沒事
另外善良管理人義務也不用無限上綱
如果善良管理人義務包括能查出十幾年前的兇殺案的話
那麼基金經理人根本就不應該賠錢了
※ 引述《lohateve (阿懋)》之銘言:
: ※ 引述《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之銘言:
: : 1.來源連結:
: : https://tw.news.yahoo.com/%E9%9B%99%E5%B1%8D%E5%87%B6%E5%AE%85%E8%B3%
: : A3%E5%96%AE%E8%A6%AA%E5%AA%BD-%E4%BB%B2%E4%BB%8B%E5%88%A47%E6%9C%88-
: : 221029862.html
: : http://ppt.cc/YdAe
: : 2.內容:
: : 雙屍凶宅賣單親媽 仲介判7月
: : 自由時報 – 2014年6月27日 上午6:10
: : 〔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育有2名子女的陶姓單親媽媽,前年以170萬元買下一
: : 戶公寓,沒想到這裡曾發生情侶自殺雙屍命案,陶女經鄰居告知買到凶宅,憤而告林姓仲
: : 介,高雄高分院審酌兩造和解並解約,依詐欺罪判林姓仲介徒刑7個月,得易科罰金,並
: : 宣告緩刑2年確定。
: : 判決書指出,在加工區任職的陶女,自網路獲悉高雄市鳳山區建國路有小坪數的老
: : 舊公寓要賣,與鴻泰企業社林姓仲介聯絡後,前年5月簽約,以170萬元成交,陶女支付
: : 頭期款30萬元的支票,及仲介報酬費3萬4。
: : 陶女後來從鄰居處得知買到凶宅,氣得提告,高雄地院依詐欺罪判林7個月,林不
: : 服,上訴高雄高分院。
: : 二審合議庭法官指出,陶女底薪較低,加班後月薪僅3萬6,當時存款僅30萬元,付
: : 完頭期款和仲介費,身上只剩5萬元。且查屋內確曾有人燒炭自殺,審酌兩造解除購屋合
: : 約,陶女又取回頭期款,被告答應退還仲介費,故宣告緩刑,以啟自新;記者昨去電鴻
: : 泰企業社找林姓仲介未果,至截稿前未回電。
: : 98年10月底,施姓男子與林姓女友在這處凶宅燒炭自殺身亡,被女房東發現,現場
: : 未留遺書,林母表示,不清楚女兒與施男交往情形,也不知兩人在這裡同住。
: : 提醒您:
: : 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
: : ※ 安心專線:0800-788-995(0800-請幫幫-救救我)
: : ※ 張老師專線:1980
: : 3.心得或感想:
: : 不管買什麼房子 跟誰買的 或是仲介開發
: : 都要多問問多聽聽
: 推文麻煩,直接回一篇好了
: 手機排版請見諒...
: 然後這篇不談凶宅定義
: 單就調查與告知部份閒聊
: 一般來說仲介有義務要去調查並告知買方委託物件是否有發生過非自然身故之情事,通常
: 調查的管道不外乎凶宅網、左右鄰居、大樓管理員等,有人會說為什麼不問管區或鄰里長
: ,呵呵,因為他們不會跟你說啊!這是我覺得很莫名其妙的地方,他們掌握的資訊照理說
: 應該是最完整最滴水不漏的,但是卻不公佈,而他們的原因是“不擋人財路”。這是殺小
: ?凶宅照民情來說就是要便宜啊擋什麼財路?!擋人財路的是死在裡面的人吧?內政部(
: 應該是內政部)規定仲介有義務去調查並告知,卻不留一條路給仲介,實務上常碰到的情
: 況有很多,我簡單分類一下
: 一.這間真的是凶宅:
: A.仲介有問,鄰居有講
: B.仲介沒問,鄰居事後講
: C.仲介有問,鄰居沒講
: D.仲介沒問,鄰居沒講
: 二.這間不是凶宅:
: A......
: B......
: C......
: D......
: 都跟上面一樣
: 鄰居可以代入管理員或其他人
: 這裡面的情況,就算仲介盡義務去調查
: 出來的結果也都不一樣
: 結果如何控制在被問的那個人身上
: 但是那個人亂講會不會有事?
: 不會
: 仲介問到人家亂講的結果仲介會不會有事?
: 會
: 這很弔詭耶
: 鄰居有沒有動機亂講或隱瞞?當然有啊
: 各種理由大家腦補都很強不用多解釋吧!
: 結果相關單位不願放消息出來是為何?
: 總不能要求每一個仲介都知道哪邊有凶宅吧?
: 如果要要求管區公佈事故屋要找誰?
: 也不一定要公佈啦
: 最起碼開放從業人員查詢我就很感謝了
: 要找立委嗎?還是寄EMAIL?
: 我去問問看好了
: 先祝大家都不會買到凶宅
: 手機發文真的很痛苦我不想廢話了...
作者:
abc333 (老球僮)
2014-06-28 10:26:00會這樣講,表示你怕了齁,下次助意就好,台灣法律比CPBL好球帶還變形虫,相似案件,結果南轅北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