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房屋其實不外乎就是現金買斷 或是走貸款方式
如果不貸款 那就是現金買斷~
合約上也載明 如果因買方個人因素 導致貸款成數不足
買方須在七天內一次現金付清
這邊的現金 我可以理解就是指不是信用卡 也不是有期支票
不過 我的疑問是 所謂的現金 一定就是要領現金出來交付嗎?
如果是即期支票 或者是 匯款 也不算是現金囉?
當然 即期支票可能會有例外 因為對方會怕有跳票疑慮
那匯款 也不算是現金喔?
一般買房會分四次繳款
第一次是訂金 一成
第二次期款項也是一成
第三次是完稅款 也是一成
這些款項 就是所謂的頭期款 當然就是要自備
(可能有些人會去用信貸補足 但總之就是要準備好)
按期繳款
但繳款的時候 因為款項很大 所以通常大多人都是用匯款吧?
可是 這種可以匯款 是不是其實是因為賣方 接受這種方式
而不是本就可以由買方自行選擇要給現金還是用匯款
也就是說 買房子 其實就跟買飲料一樣
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現金拿出來 才會給你飲料
買房子也一樣當然也是用現金支付
如果賣方願意接受匯款 那是賣方給買方的方便 而不是買方本來就可以選擇的
是這樣嗎?
會問這個
是因為我自己遇到一個問題
當初簽約時 賣方有提到 他要求每一期款項都必須是現金
也就是不能在銀行留下任何交款紀錄拉
因為屋主在美國工作 他說美國會查他的銀行帳戶資金流動 會科他稅
美國稅金很貴 所以他不能被科
因此都要用現金給付
起先 我有點猶豫 因為這樣每次都要領一堆現金去繳款 實在是有點怕怕的
而且又非常麻煩@@
但因為賣方堅持 而我也看中房子 滿意價錢
所以我答應了 因為我想說一成一成付 那金額我還可以接受啦
但我有問到 可是最後一筆尾款 我貸款之後銀行會撥款到你的帳戶阿
難不成也不能這樣 我要先去貸款銀行那邊領出現金來給你嗎??
賣方說不用
如果貸款的話 他到時候會跟銀行協調 這部分不用使用現金
不過 後來因為最近銀行利率實在是非常不漂亮 貸款成數也限制很嚴格
再加上央行近來祭出許多打房政策
最後家人跟我討論之後 決定現金湊一湊 直接付完不要跟銀行借了
(其實說白了 也是不想讓銀行賺利息拉)
但現在就遇到一個問題
賣方說如果我們不貸款 那尾款還是要給付現金
天啊QQ 尾款這金額這麼大 都要領現金 也太麻煩太危險了吧
因此我想跟對方協調 但賣方一直強調他就是不想要有資金往來
可是我真的覺得很奇怪 如果是貸款 他說可以跟銀行橋 那表示他一定有方法
到底是甚麼方法啊? (我問了 他也不說清楚 只說他會有方法)
如果是我們來付 沒辦法用他那種方法嗎@@
為何跟銀行就可以 跟我們就不行....
還是說 他說的方法就是直接跟銀行提領現金?
所以 我現在想問的是
繳款的方式 除非賣方接受 不然就是現金交易 這是唯一的選擇
是這樣嗎?
感謝大家的幫忙~~~~
PS.完全不願意接受用匯款的賣方 應該很少吧QQQQQ
還是大家買房也都是帶現金去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