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交屋後才知前屋主於公共區域物品未搬

作者: yared   2014-07-02 21:00:17
各位版大好
小妹於5/30交屋(華廈)
6/1搬入
6月中於鄰居口中得知
樓梯間堆積物品為原屋主所有(大概可裝一貨車的家具及生活用品)
本想請房仲協調,但他請我打給原屋主
小妹聯絡前屋主後,他承諾於20號搬遷
但至25號尚未搬遷,我又連絡他,前屋主又說30號會搬
但他今日尚未搬遷,且未接我電話
小妹上網及請教里長後得知可能有以下作法
1.再次打電話給他且錄音,請他在一定期限搬離
如期限到尚未搬遷
會同管區及清潔隊以廢棄物處理
2.直接請管區貼無主物公告半年
半年到後那些東西歸小妹
3.請各位版大指導
另想問,仲介對此事有無義務處理
其實交屋前一直以為東西是鄰居的,本著敦親睦鄰的想法,所以未詢問東西是誰的
沒想到現在反而造成鄰居的困擾
希望各位版大給予意見
謝謝大家~
作者: BG666 (十八啦 BG!!!)   2014-07-02 21:28:00
這事關你何事??你就說前屋主在公共區域留東西 問管理室阿
作者: barein (好禮三選一)   2014-07-02 21:55:00
的確 不關你的事 又是鄰居想吃豆腐你是買房子 又不是買債
作者: TokyoHard (東京難)   2014-07-02 22:02:00
甚麼都好,東西不會歸小妹,不要多事了就跟管委會靠北一下就好了
作者: mraznice (mraz(馬滋))   2014-07-02 23:57:00
放給他爛啊 反正東西又不是妳放的也不是妳的
作者: million888 (mythical dragon)   2014-07-03 00:25:00
不要給我好了
作者: darthv (閑談莫論國事)   2014-07-03 11:04:00
把鄰居的需求轉達給管委會你不用插手。前屋主物件官你甚麼是幾年後前屋主跑回來討東西,就說鄰居檢舉被管委會丟了
作者: Cyoan (吸歪)   2014-07-04 19:57:00
仲介也要幫忙處理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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