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客戶 上個月買了台肥無雙五個單位
眼睛都不皺一下
但是持有不動產大約20億以上 總貸款金額 3億
我想打房好像打不到他
而且 還在持續買進中
我並沒看到不動產價格下降的狀況 至少我客戶作了快20年
還在持續買進中
PS:他定存還有一千萬美金 幹
※ 引述《GDstyle (不要鬧了)》之銘言:
: 小弟第一次在房屋版發心得文,如有不妥還請各位先進多多見諒。
: 小弟進銀行年資邁入第四年,本身是桃竹區房貸業務,
: 眼睜睜看著房價一天天的高起,眼睜睜的看著政府一次次的打房,
: 眼睜睜的看著房仲、代書傳真來的每一件謄本或買賣契約書,屢創高價。
: 猶記得剛入行時,學姊聽到南崁的大樓成交一坪要12萬,說了句:
: 「太誇張了吧,南崁那鳥地方要12萬,那時候才做8萬耶,鬼才去買!」
: 農曆七月快到了,現在這句話讓我覺得南崁可能真的很多鬼。
: 錢多到被壓死的鬼。
: 前言說完了,我直接進入重點吧。
: 不論是央行、政府,這幾年祭出的政策為何,在我看來,通通在演戲。
: 我話說得很重,演戲。真的在演戲。
: 房子會漲跌是正常,雙北很貴,也很正常壓,一窩人全部窩在那邊,
: 供需問題,大家都要窩在那邊,怎麼可能該區域不貴呢?
: 但我們不能接受的是房子價格"過度誇張的幅度"。
: 雙北很貴,很正常壓,一窩人全部窩在那邊,
: 而這過度的幅度是怎麼來的?並不一定是該區域的利多,
: 不一定是大環境如何如何,
: 但請相信我,絕對是短期內的頻繁買賣。
: 政府以為祭出奢侈稅可以控制,很抱歉,人頭超好用。
: 99%以上的第一手有肉吃的物件,都是仲介在吃。
: 就算有金主、投資客配合,仲介也一定會參股。
: 管你哪家仲介,直不直營店,店長不店長,一定吃下來。
: 之前就做過某大品牌直營店的案子,給我店裡有買賣合約書編號的合約書,
: 「自己的案子自己買」 ─ 他是買方兼開發,
: 合約書上房屋經紀人的那個欄位,還秀上自己名字的印章。
: 只有一點點肉,可能要擺至少半年以上的案子,就是其餘散戶投資客在吃,
: 滿坑滿谷的人頭,好不快樂。
: 半年前我在桃園市中山路與中平路T字路上做一個案子,大樓新古屋,630萬成交。
: 有達人去找實價的話應該找得到是哪個案例。當時一坪約20萬。
: 當時我有去估價,行內的鑑價師也有估價,確實在行情價無誤。
: 最近代書又傳了這間的謄本給我,請我估。我問代書成交多少,代書回:850。
: 我問代書是開價嗎?
: 代書又回:已經簽了,是成交價。
: 我拿起計算機按了按,一坪給我漲了7萬。僅僅半年的時間。
: 政府阿政府,央行阿央行,打房打皮毛是有個屌用呀,
: 現在是全民炒房的時代,你這些政策是要笑死誰呀?
: 小弟感嘆完了,提出點對於政策的拙見跟各位先進討論。
: 一、
: 對於年所得一定金額以上(EX:200萬),購買第二戶房地產,
: 一律課以20%以上交易稅。
: 二、已持有不動產二戶以上者,購置第三間,課以20%以上稅率。
: 第四間課以30%,以此類推無上限。
: 以上兩條皆為全國不分區,符合任一條之規定者,貸款成數不得逾兩成。
: 如為明確換屋族,不在此限。
: 但請於購屋前二個月至六個月,至相關主管機關申請換屋資格,
: 購置第二間以後原持有房屋原則上必須在六個月內賣出,
: 如無賣出將比照上述條例課稅。
: 如有特殊案例者(EX:原持有房屋因買賣糾紛未賣出。)
: 得申請延長換屋資格,惟最多不得逾22個月。(避免超過現行奢侈稅時間,又賣出)
: 申請一次期間為半年,又未賣出可再申請延長,以此類推。
: 最後,所有課來的稅,用來在重點區域蓋合宜住宅,每坪約該區域的3-5成價格。
: (合宜住宅資格與辦法比照現行辦法)
: EX:該區域約50萬/坪,直接在他旁邊蓋一狗票合宜住宅,全部20萬/坪。
: 你看該區域跌不跌。
: 以上辦法恐怕還是無法打到名下僅一間做短期買賣的人頭,這真的很難避免,
: 小弟想到唯一的辦法,就是金管會招聘大量人才,
: 每天針對全省所有的買賣件,去查其買賣雙方所有資金流向。
: 以小弟目前做過比較低等的人頭件,
: 幾乎存摺都看不到自備款,充其量就是薪轉,有的連薪轉都沒有。
: (銀行錢太多,這種人還是要逼我們放的。)
: 一狗票人頭存摺的錢根本來自金主,買房前一個月才瞬間嘎進來幾百萬,
: 問他錢哪來的,說家裡給的。但這次購屋貸款照會家裡要保密,不能讓家裡知道。
: .....
: 如果落實用心查下去,贈與稅真的可以賺到噱海。
: 請各位先進指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