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賣屋文版規投票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4-07-14 21:54:46
根本亂來嘛
※ 引述《lohateve (阿懋)》之銘言:
: A
: 除屋主自售外,賣屋附上三個月內周遭成交行情者,一日可PO兩篇賣屋文(兩篇都要附)
所以只要我附上三個月內成交行情
無論價格是否有"實質"的比價意義
就能一日二貼?
前面反應的板友含我,一直再說的就是附實價登錄不會有實質助益
要附高的照樣亂附高的
要貼低的打臉的照樣隨便貼低的
反而現在你給了獎勵,說有附實價登錄就可以一日二貼?
: B
: 除屋主自售外,賣屋附上半年內該物件取得成本者,一日可PO兩篇賣屋文(兩篇都要附)
我沒意見
提醒版上的蛇蛇記得備份賣屋文
事後去函國稅局檢舉炒房
: C
: 曾在板上發表過的賣屋文,成交後再連原文一起附成交價與照片
意義在哪?
當你客戶會不會太可憐?
被你騙仲介費就算了
買貴賣便宜還要被你貼出來恥笑?
: D
: 賣屋規定維持現狀即可,不用修正
唉你這板主辦投票問板友要不要來討論增加規定
結果投票通過了
你告訴板友其實我們可以不增加規定
你搞笑嘛
阿前面七成贊同票是投身體健康家庭和樂國泰民安的呀?
這事情很簡單呀
以後賣屋文就內建附上實價登錄連結
內政部的、台北市的、新北市的
不怕爭議就再附上民間的
信義的、永慶的、住商的、中信的、東森的、台屋的
誰想查什麼的就去查
何必還給仲介屋主操弄?
不是很簡單?
作者: mauricew (Money talks)   2014-07-14 22:00:00
如何附實價登錄這件事 大家的意見一定都不同
作者: doraBBO (哆啦狗)   2014-07-14 22:02:00
最主要還是有沒有參考價值.. 其次是否要做得更縝密如果只是隨便實價登錄點一點貼上來.. 那又有什麼用QQ?
作者: lohateve (阿懋)   2014-07-14 22:07:00
那就自己去查啊 早就擺明了在說這是可以自己查的東西貼上來的就...當參考看看嚕 因為貼那個很麻煩所以才用獎勵性質的 懶得貼可以不要貼連結早就給了 在置底文 就看大家有沒有懶到連END都不按至於C的意義是在於補充了更多實價登錄上看不到的東西C的成交也不一定是PO文的人成交 不懂跟我客戶有甚麼關係我就是想弄得複雜一點讓大家知道這其實有多簡單啊XDD這篇反覆看好幾遍 我發現你好了解我喔XD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4-07-14 22:28:00
dans總是很貼心
作者: riya (東京日和)   2014-07-14 23:29:00
喜歡dans暖暖的文字,洋溢大大的幸福
作者: krit1009 (嚕嚕奧瑞)   2014-07-15 01:07:00
樓上考杯..笑死我
作者: nadon (我叫乃凍)   2014-07-15 07:45:00
在一起~在一起~(溜
作者: riya (東京日和)   2014-07-15 09:51:00
靠背句末忘記打 :)
作者: sony5566 (陌生人)   2014-07-15 13:35:00
喜歡你暖暖的文字,洋溢大大的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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