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要跟人家換約
有些問題不大清楚所以想問問版上大大
1.換約後貸款的銀行是要接續之前買方設定的銀行?
還是可以換成我們想要的貸款銀行?
2.房子名下為夫妻共有,那夫妻兩人都要一同去簽約嗎?
3.之前的買方工程款已經付到剩兩期還沒付,
那之前所作的工程我們需要再去親自確認嗎?
4.換約是更名而已,那我們需要"特別"注意合約裡那些內容嗎?
(我有看到有人說需要對一下建商與之前買方的合約有無一樣)
目前是想到這些問題
麻煩大家回答一下了^^
如果還有特別要注意的事項也麻煩各位提醒我一下~
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