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台中看了一間房子
屋主開700萬
和同一棟其他房的開價比都差不多
因為我沒什麼預算
也不急著今年買房
就跟房仲說
「我是想出價,但怕你覺得我出的太誇張覺得我是來亂的,所以先跟你說一下」
「如果你覺得我出的價差太高我們可以直接看下一間沒關係」
房仲說沒關係可以先看看是多少
我就說希望可以500萬談成
並且說
「我知道我這樣開價差是蠻大的,但我預算有限」
「而且也是在看說如果屋主他急著用錢,應該也有機會談談看」
「但如果他不急著賣,那我也不急著買」
房仲之後和我再聊了一下直言說500萬談成的機會不高
但他願意幫我過去和屋主談談看
然我我看了一下物件資料
屋主住在桃園市
也就是如果我付了斡旋
房仲必須得台中←→桃園兩地跑來跑去
我心理想說
這是一筆成交機會不高的物件
房仲真的會願意為了這種高難度的東西兩地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