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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繳空屋管理費 遠雄判賠205萬元
【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即時報導】
2014.09.15 03:03 pm
遠雄集團興建遠雄耶魯大廈,因只提撥公共基金904萬元,但拒繳尚未出售空屋的管理費
,被住戶管委會告上法院。最高法院認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大樓起造人應按工程
造價比例提列費用,設置公共基金供管委會使用,但空屋未售出也需由建設公司繳交管理
費,兩者不能相抵扣,今天判遠雄應給付205萬元給大廈管委會,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