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vid231231 (挬I貴險中求)》之銘言:
: 母親已離婚欲將名下房屋過戶給我一半..
: 變成兩人共同名下
: 由於屋齡已近30年
: 土地增值稅高的嚇死人...
: 請問各位房地產前輩
: 有沒有什麼方法
: 可以結省土地增值稅?
: 謝謝各位
財政部表示,房地合一將有長期減徵優惠配套措施,區分自住、非自住,分年適用不同扣
除率,自用宅可享更多優惠,持10年以上者,扣除率可達80%。
舉例,甲君以1,000萬元購入自用宅,持有10年後以2,000萬元出售,長期減徵優惠適用扣
除率為80%,甲君可扣除800萬元的特別扣除額【(2000萬-1000萬)×80%=800萬】,
若甲君的綜所稅適用12%稅率,而不動產資本利得稅為24萬元。
假設1000萬房 看你要用一生一次 10趴 還是房地合一實價課稅 房子市價1000萬元,
用贈與的辦法,是約市價的三成計算 賺700萬 但可以長期減徵優惠適用
扣除率為80% 140萬下去用累進稅率算
如果後者划算 你媽就在2016賣房好了 反之 現在就過戶
PS: 不知買價 成本不會是三成 遠低於三成
我查過我的N年前土地公告現值 約現在市價1成多到2成而已
※ 編輯: ast2 (123.0.49.11), 09/23/2014 1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