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實說,不容易~
著作權要符合原創性才是著作權法的保護目標
你要怎麼證明原創性本身就不容易了
當然原po那種拿大砲出來拍有機會
其他拿手機拍拍的機會不高
再來著作權法是刑法不是民法
檢察官在面臨是否起訴,緩起訴或者不起訴時
除非真的犯行惡劣又堅不認錯
最後想要賺$$
那就是民法而不是刑法
必須舉證受到多少"損害",因此獲得賠償
比較有機會賺到錢的多半是肖像權
說賺到錢多半是以刑逼民,賺和解金
大部分房仲其實苦哈哈
前面那個大直一億的案子一堆人一開始酸賺多少又多少
阿幹算給你們看就是頂多吃半年!還得是高專
普專估計就兩三個月.
要接到一間一億的案子得耕耘多久,要賣掉又得多久
房仲是一個 winner take all 的世界
大部分人是沒錢的
除非你剛好告到有錢那個算你運氣好
否則通常是人肉鹹鹹
東西不想被引用最好就是別上網,進了廚房就別怕熱.上網被盜免不了的,
只是叫人下架時還被嗆這的確是太過分了!
※ 引述《evilmask (奕之華)》之銘言:
: 我是覺得發文的人心地好,沒真的告。還一再請他拿下來。
: 別傻了,只要證據充分,這一告一定贏,而且單位是萬元跑不掉。身邊有朋友就是被
: 不少人盜用照片到受不了就開始告了。而且印象中他告的對象也沒有盜很多照,一張還
: 兩張的樣子。
: 上次發文的人提到還不止一張,真的玩起來,盜圖方是一定賠慘的。不然對方也不會
: 前倨後恭了。用別人的照片真的不要太丘,到時被告的時候又是一條蟲拜託不要這麼
: 狠。
: ※ 引述《lohateve (阿懋)》之銘言:
: : 1.來源連結:
: : http://tinyurl.com/o7aabbh
: : 2.內容:
: : 2014年09月29日17:29
: : 網路照片順手一用,可能觸法!永慶不動產高雄博愛加盟店副理賴啟文,將自己拍攝的「
: : 帝景苑」照片刊登在網站售屋使用,近日卻發現有2名同業擅用自己的照片,賴啟文致電
: : 給其中一位吳姓業者,業者馬上道歉並把照片下架,但另一位住商不動產蘇姓業務員一開
: : 始卻堅不認錯,認為網站上的照片本來就可任意使用,直至最後態度軟化道歉。
: : 「這可能是觀念的問題,聽說很多人都這樣照片任意使用,我也很無奈」,賴啟文表示,
: : 過去自己也曾使用過建設公司DM,發現會有版權爭議後,店東便明確規定照片要親自拍攝
: : 。蘇姓業務員則說,當初照片是從Google搜尋下載而來,看不到任何浮水印與所屬版權,
: : 因而誤用,也表達歉意,一定會將所有賴啟文的照片全數下架。
: : 尚詰法律事務所律師吳俊達提醒,除非所有權人有在網站上註明可自由轉載使用,否則任
: : 意取用網站照片都會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一定要先取得所有權人同意,標示出處較為保
: : 險。(洪安怡/台北報導)
: : 3.心得或感想:
: : G8MO你又上新聞了 我有幫你按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