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跟仲介下斡旋了,標的物是 20多年 2F公寓 3房 30多坪 高雄市
仲介說屋主底價是490,我是先用450下斡旋 再慢慢往上加價
過幾天仲介又說屋主很硬 這價格不可能 要我加價
然後我又加到480,仲介說會再幫我努力看看
查過實價登錄 同巷子 今年成交的只有3筆,200(親戚間) 355(4樓) 400(3樓)
我這間去年屋主才買400,套用帥大的公式屋主成本為440加上裝潢 跟全部家電,家具
加上屋主要賺的利潤底價490 這樣是否合理?
那有可能我已經出到屋主底價了,但仲介一直說價錢不可能
然後把480-450=30 自己暗幹起來 或 把賣方仲介費加到我這邊嗎?
請教各位板友看法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