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大應該還是有發包給營造或土木包
不然沒有丙級執照
去跑使用執照的時候能過嗎
還是只有蓋一間就不用
原PO要去確認一下
高雄縣市合併後管很嚴
蓋到一半棒共就不好了~
如果有發大包起造人就用該廠商的名字
發票讓他和下面的小包對開
理論上你是業主蓋屋又非營利用
應該沒有太大問題才對
現在國稅局的稽查重點是特效稅
保險起見最好去會計師事務所詢問節稅事宜
另外你的造價 RC蓋不起來 加強磚造可能也無法
至少這個價只蓋一間建設公司也已經拿不到了
要有心理準備後續追加款會很多
※ 引述《itshard (再見了我的7年愛情)》之銘言:
: 各位強者好~想請問一件事
: 假設有塊地 要自地自建房屋
: 總建坪約350~370坪
: 估計約要花2200~2400萬左右 還需要貸款
: 因起造人在公家單位上班 約30多歲 薪水固定
: 而部分現金來自父母贈與(採一年220萬免稅贈與)
: 1.若未來房子造好
: 要付板模 紮筋 泥作等承包商工作的營業稅
: 那這樣會不會被政府追查
: 『怎麼這個年紀有這麼多錢能蓋房』
: 藉此要求繳稅或另用其他名目課稅呢?
: 2.假若有作另棟房屋抵押借週轉金的動作(還是有強者知道能用其他方式借款..)
: 是否就能免除第1點情形呢?
: 如方便再煩請告知..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