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奢侈稅獵漏 別想「先租後買賣」

作者: fytnship (<( ̄︶ ̄)>)   2014-12-21 22:20:08
內文:
奢侈稅獵漏 別想「先租後買賣」
【經濟日報╱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
2014.12.17 03:00 am
又見逃漏奢侈稅歪招,北區國稅局再查到一逃漏奢侈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案例,買賣
雙方私下約定先簽租約,待課稅期已過,再簽訂買賣契約過戶,最終因不正當逃漏奢侈稅
,遭稅局補稅,並就漏稅額重罰2.5倍罰鍰。
圖/經濟日報提供
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甲在2013年3月24日將房屋出售給乙,並主張房屋在2011年3月20日
已購入,雙方交易時,持有期間已滿兩年,不須課徵奢侈稅;但經稅局深入追查發現,雙
方買賣只是表面上看起來正常,但背後事實並不單純。
稅局掌握到,甲乙雙方在2012年8月就曾立約,約定先簽訂租賃契約,乙並先付給甲100萬
元訂金,說好待房屋超過奢侈稅持有期限兩年後,再正式簽訂買賣契約書,屆時再付清交
易全額816萬元,明顯意圖逃漏奢侈稅。且雙方2012年8月立約時,還簽訂了借屋裝修承諾
書,允許乙在買賣過戶前,可先進行房屋內部裝潢。
鑒於上述種種事證,最終稅局判甲須補繳奢侈稅,就交易的861萬元的10%(持有期間1到2
年間)課徵81萬6,000元,並重罰2.5倍罰鍰204萬元。
甲雖不服,申請復查,但由於雙方先前立約內容明顯有規避課稅期限之嫌,且甲確實已先
收取訂金,乙在簽訂租賃契約後,也立即開始裝修房屋,對該房地已有實際支配使用權,
因此仍遭稅局認定為不正當逃漏稅,駁回復查。
北區國稅局提醒,稽徵機關在查核奢侈稅銷售日期時,會深入了解以實質經濟事實綜觀研
判,以識破部分民眾刻意製造的「障眼法」,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2014/12/17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連結: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9134329.shtml
其他:
國庫負債十多兆
光是查奢侈稅逃漏處2.5倍罰鍰 挹注良多
作者: hitsay (國小生)   2014-12-21 22:31:00
比黑道.海髒郎還狠....
作者: mrdi (迪泡)   2014-12-21 22:36:00
別挑戰國稅局,他們玩真的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4-12-21 22:42:00
美國黑道都被國稅局玩假的
作者: fytnship (<( ̄︶ ̄)>)   2014-12-21 22:43:00
本例交易還沒破千萬 就要罰200萬 這威力太大了
作者: for3   2014-12-21 22:44:00
養這些退休公務員要花很多錢的 投資客要有心理準備了
作者: Tosca (hi)   2014-12-21 22:47:00
所以之前版上還在討論甚麼要不要遷戶籍 說真的都是多餘的解釋權在國稅局身上 這例是滿兩年才交易 照樣要你吐錢~
作者: KrisNYC (Kris)   2014-12-21 22:57:00
台灣現在課稅比共產黨還兇狠...
作者: leochang (leo)   2014-12-21 22:58:00
這種要查的到 應該是有仲介爆料吧?? 不然哪能掌握文件
作者: idleidle (格物致知 溫故知新)   2014-12-21 23:01:00
國稅局可以發布命令解釋,馬上生效。不用修法,又少一個漏洞可鑽了。
作者: skj0225 (KJ)   2014-12-21 23:06:00
爽啦!果然要查還是有工具的
作者: fytnship (<( ̄︶ ̄)>)   2014-12-21 23:12:00
還有"函查" 單位可寄文要求回函相關交易或居住事實不回函就列為重點查稅目標
作者: Tosca (hi)   2014-12-21 23:21:00
我猜是國稅局抓到那一百萬訂金的金流 才查出來的不然房客住得開心 最後把房東房子買下 天經地義人之常情可是還沒買賣就一百萬先匯過去 難道租房押金要一百萬XD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4-12-22 03:33:00
應該就是那1百萬漏餡沒錯
作者: jjkobe (冷氣)   2014-12-22 07:50:00
所以就是乙拿100萬租約去報稅裱了甲一頓
作者: Tosca (hi)   2014-12-22 08:13:00
不可能拿一百萬去報稅 是金流被查到你戶頭裡莫名多了一百萬 國稅局會去追流向 看是否漏被所得結果源頭就會追到剛好是房子的租方跟買方其實重點還是 錢絕對不要放銀行 銀行是最危險的XD我整外的開業學長很早就跟我說這個道理了 被查稅查怕了XD當初那一百萬如果是現金支付 國稅局查不到 就不會有事了
作者: scottprint10 (艾兌路)   2014-12-22 08:31:00
投資有賺有賠合理
作者: este1a (曾幾何時臭機八)   2014-12-22 09:43:00
哈哈u see see u
作者: PALLET (阿德)   2014-12-22 10:37:00
好可怕 跟恐龍一樣
作者: kaletra (還沒想到)   2014-12-22 13:46:00
才查到一件就以為大家會怕了嗎?
作者: mecca (咩卡)   2014-12-22 13:48:00
100萬這種小錢也會查哦@@?
作者: Tosca (hi)   2014-12-22 16:06:00
一百萬哪有小 銀行跨行匯款五十萬以上就要上報了
作者: darthv (閑談莫論國事)   2014-12-22 16:25:00
厲害喔托斯卡一百萬哪裡小錢,後面可能藏著一千萬資金。。
作者: wei5566   2014-12-22 16:56:00
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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