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房仲報酬分級 消基會批立委作梗

作者: DDDDDDD (七地菩薩富樓那)   2015-01-11 19:19:03
※ 引述《pds1 (Fighter)》之銘言:
: 內文:
: 消基會昨召開記者會,認為現行房屋委託買賣報酬上限6%規定,消費者容易因房價上漲
: 多付服務費,好不容易政府有意推動下修報酬標準,解決不合理現象,卻有立委從中作梗
: ;消基會除向「利委」表達抗議,並呼籲監院不要坐視不管。
: 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委員林旺根表示,內政部曾邀專家學者及相關單位研商,多數人贊同分
: 級下修報酬標準,且最初送行政院草案版本,將級距分750萬房價委託報酬3%、1500萬
: 4.5%,但立委吳育昇僅同意2000萬元以下、報酬6%做為最低級距,但2000萬多為台北地
: 區或豪宅房價,立委版本無疑犧牲多數民眾權益。
: 林旺根提到,雖然最後內政部版本是750萬元以下、報酬3%作為最低級距與報酬,但全案
: 疑因吳育昇跟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意見不同,至今無進展。消基會主張
: ,最低應從300萬元以下、報酬6%起訂定報酬最低級距。
: 消基會也提到,內政部「不動產委託購買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規範買
: 方違約時,專任委託案應賠報酬1/2、一般委託案賠1/3,草案已送行政院審議,卻遭國民
: 黨籍立委干預,仍無進度。
: 消基會表示,除嚴正向「利委」抗議,也呼籲監察院不要坐視不管。
: 立委吳育昇回應說,他贊成分級制,只是立委本來就會接受各方陳情,當初不動產仲介公
: 會來向他陳情,他因而找內政部地政司溝通,請地政司了解後再回去研究,「從頭到尾都
: 沒壓迫行政部門」,且案子還未定案,他到底「勉強」了什麼?批消基會指控不公平。
: 連結: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110000362-260102
: 其他:立委不是叫假的。
這種分法不好 因為不連續
可以用 成交價開根號再乘上某倍數
當作是仲介費
這個倍數買賣方不同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5-01-12 03:42:00
分法的好壞無關通過,抵制的立委與財團在意的是利益變少,而消費者團體在意的是其相反。問題是割不掉這些代表財團不代表小民的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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