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1天檢舉房仲違規22次 達人「企業化」

作者: KCWW1981 (KC)   2015-01-28 22:32:04
※ 引述《computerisme (PTT鄉民)》之銘言:
: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7402133.shtml
: 1天檢舉房仲違規22次 達人「企業化」搶錢
: 【聯合報╱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
: 2012.10.02 04:09 am
: 市議員林國成接獲房仲業務陳情,指在路上放置22個廣告三角錐,遭檢舉達人跟拍,26

: 鐘開出1萬9200元罰單。林昨天在議會警政衛生部門質詢說,檢舉達人企業化經營,政

: 成幫兇,要求北市府修改相關辦法。
: 市府環保局長吳盛忠不諱言,這類檢舉案出發點不以環境為目的,「我們不鼓勵這樣行

: 」。環保局相關規定,包括廢棄物檢舉最小間距為50公尺、每件檢舉核發30%獎金等,

: 期都會予以檢討。
: 不過,林國成還說,奇集集生活萬用網某公司甚至刊登誠徵才訊息,誠徵5位「環保稽

: 尖兵」,保底月薪4萬2000元,要求自備機車拍照,男女不拘、可兼職或日領,也可立

: 上班,享勞健保、年終及三節獎金。
: 市議員黃珊珊及陳政忠則認為,檢舉顯然已成為「企業化經營」,利用政府的公共資源

: 營利,甚至四處招攬環保達人,往後甚至可能會擴大為全國性公司,兩人要求市府追查

: 關商業登記。
: 環保局表示,張姓房仲業務5月7日傍晚5時許騎乘機車,在南京東路一段至三段兩側路

: 擺放三角錐,某檢舉達人透過針孔攝影機尾隨跟拍,將其連續行為分成22個案件,於一

: 之內向環保局檢舉。
: 環保局說,依環保署規定,業務每擺放一次廣告,得告發一次,不過北市「內規」較寬

: ,有最小間距規定。承辦人員接獲檢舉時也覺得不合理,後來剔除6件,每件可核發120
0
: 元獎金,另外要扣除稅金。
: 不過,張姓業務不願繳納罰金,該檢舉達人目前也無法取得檢舉獎金。
: 林國成說,據統計,民國100年檢舉廢棄物案件13178件,是民國95年的337倍,5成以上

: 民眾檢舉,去年和今年核發獎金超過300萬元。
獎金好多,如果有人長得像流八嘎冏的可以去試試!或組隊去!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5-01-28 23:55:00
難怪最近板橋這邊常常有人亂檢舉啊(感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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