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cction (SNAKE)》之銘言:
: 想請教一些問題
: 是否新制上路後,適用新制的物件,就不再課"財產交易所得稅"呢?
: 如果原來2000萬以下的房子要賣,新制上路前賣掉,我怎麼算都是新制好耶..
: 因為舊制中,賺的錢會拼入當年度所得,隨便都破117萬,要課20%
: 但新制中,2000萬以下的房子免稅,如果還不用課財產交易所得稅,那不就只剩
: 土增稅了= =?
: 那這不叫打房政策吧..是鼓勵投資客開始進場炒房才對..
: 我的認知對嗎?
假設都要課稅的狀況下:
目前可能的新制是房地合一,財產交易所得與一般所得分開,固定扣17%。
現在的制度是房地分離,但財產交易所得合併計入一般所得,採累進稅率。
假設售屋賺到200萬淨利,新制就是200萬*17%=34萬。
假設舊制你沒有任何收入下,200萬為當年度售屋收入,但是依照現行房地分離課稅
假設200萬只有7成是算房屋收入,3成算土地,所以只有140萬要併入綜合所得稅。
因此你要繳交13萬多的稅金。
(試算網址:http://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58W1)
假設你年收入50萬,那新制稅額是一萬五的所得稅+34萬的交易稅
舊制就是21萬多。
在兩百萬的售屋收入下,大概年收入要到兩百萬舊制繳交才會比新制高。
其實新舊制對個人的好壞要看個人所得收入來寫方程式畫圖才會知道,但對一般人來說
新制繳交的稅大多是比舊制高的。
其實台北的房子很容易賣到破兩千萬,但台北以外的就比較難,因此才那麼多人看衰台北
的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