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意外這篇會被公幹
只是想說出事實罷了
歷年來幾次打房受害者預售屋通通中標
1.奢侈稅
認識的客戶發生的狀況
2011年開始再說
快速過關並溯及舊往
客戶有一個預售屋表定為2011年5月或6月交屋
結果......
該客戶在2011年的3月房子成功出售,並收了總價20%的訂金
可是到了建設公司停止換約的時間
由於不能換約因此20%訂金收了還去公證
這時候客戶想7/1實施,應該OK拉
結果.....
6/1實施並溯及舊往
這時候客戶緊張了......
沒想到建設公司6月份才把產權辦好過給客戶....
對建設公司來說完全無違約.....
這時候客戶要把房子過給新買家....
只能繳奢侈稅
不賣要賠償20%
賣要繳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