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大查稅? 財部:不需要
2015-02-25 03:05:57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林安妮/台北報導
內政部將在房地合一課稅案立法通過後,開放提供實價登錄交易價格資料,做為稅捐機關課稅參考。財政部指出,房地合一課稅後,納稅人需主動申報實際交易價,實價登錄資料用以查稅的作用已經下降。
財政部指出,依現行規劃的課稅版本,售價4,000萬元以下的自用住宅,被排除在實價課徵所得稅範圍,課稅案件比率將不到1%,未來不會因為可取用實價登錄資料,即對房產買賣交易案件進行全面性大查稅。
行政院長毛治國昨(24)日向立法院提出施政報告,強調為啟動社會轉型工程,將展開房產稅制改革,建立以實價登錄為基礎的房地合一稅制。
政院解釋,為抑制房價不合理飆漲,政院將推出「居住正義三箭」,除了財政部力推的房地合一稅制改革外,另外兩箭是內政部已上路的實價登錄制度與央行的各項房貸信用管制措施。
毛揆昨天在立院表示,政府推動房地合一稅制改革,目的不是加稅,因新制增加的稅收,未來會納入基金,專款用於低收入戶的購屋利息或租屋租金補貼,及提供長期照護使用。
此外,內政部昨天說,房地合一稅制一旦立法完成,即可滿足此條件,日後將與財政部分享實價登錄資料庫權限。
財政部表示,房地合一課稅制是以實際買賣價格的利得做為課徵稅基,施行後,透過納稅人主動申報房地合一利得稅,即會逐步取得被交易房產每一次真實價格,等同在稅捐機關的課稅資料中,房產實價會自動浮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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