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不管是柯P辦的出租宅,政府的奢侈稅,二房限貸等等的措拖,
都遠遠不如中央政府做好稅制公平來的有效,什麼叫稅制公平?
很簡單,就是賺多少錢,繳多少稅!
別搞那些有的沒的自用條款,幾年以後出售免課,售價多少以內免課
這些亂七八糟的附加條件,如果自用免課,那沒房而認真工作賺取33K
的人該不該繳稅?他難道不能為了他的自用房而努力?如果售價2000萬
以內免課,那103年以800萬買後設為自用,在104年以1900萬賣掉
的人該不該課稅?
如果政府早幾年願意這樣做,今天不會有所謂高房價的民怨,因為炒房賺錢的人
都有乖乖繳稅,他承受風險,享受合法利潤,而今天的民怨很大一部份原因是:
”為什麼賣房子賺那麼多錢的人,繳的稅卻那麼不合比例?”
以一間在市區30坪,售價2000萬左右的公寓來說,目前的稅制是,假如你102年
以800萬買進,隔兩年賣出,賣方要繳這兩年的土地增值稅
(大約10~20萬不等),隔年的財產交易所得稅,以30坪30年的舊公寓而言
,大約是20~30萬(房屋評定現值)*50%左右,這個金額再併入該年度的
綜合所得去課徵所得稅。總共加一加也不過20~40萬。
依所得稅的課稅標準,超過400萬以上的所得以40%計算,1200萬的收入粗
估至少要繳400萬的稅,這跟上面說明要繳的稅,整整了10~20倍!
如果你在2年內賣出呢?不是有奢侈稅嗎?放心,政府幫你開了方便之門,只要你是
只持有一戶且設為自用(夫妻亦只能有一戶),則2年內售出亦不課徵奢侈稅。
我們的政府不是不知道,而是不願意做,至於原因,我不瞭解。
房價已經漲成這樣,投資客也都賺飽飽了,要課到他們的稅也許來不及,
但是我相信如果大家願意用學運的精神,去跟政府訴求這個點,一定會成功,
就算你不為自己爭,也該為下一代爭
如果不想上街頭,至少打電話給你選區的立委,請他們支持修法,只有這樣
我們的下一代才不會和我們一樣,在鍵盤上抱怨高房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