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買賣糾紛一問

作者: TSMCfab14 (測試團隊)   2015-03-20 19:39:19
※ 引述《doraBBO (天才小釣手)》之銘言:
: ※ 引述《momon (小笨蛋)》之銘言:
: : 但那些木工怎麼可能都列的清楚詳細,
: 法官判一定是判合約書上『有記載』的
: 沒記載、沒寫到,就是沒有義務要留。
: 假使當初又沒有錄音,那真的是顆顆了。
: 不過當初交易過程有差到要賭氣拆地板嗎??
: 拆了根本也不能用,根本在賭氣而已..
我也相信法律之上一切講求證據
但我想質疑的一點
在簽約時賣房並無提到原裝訂在室內裝潢要拆除,不附贈給買方。
也不是在交屋時直接把裝潢拆除。如果是直接拆除,就表示賣房一開始就沒有要附贈也不
知道買方要那些已經裝訂在裝潢的設備。
但由事件可知,賣方在簽完約未過戶和未交屋時,就提出要把那些原先已經裝訂的裝潢拆除
帶走,表示他其實是知道買家是想要那些裝潢的。也代表賣方一定知道之前簽約時買方一
定有提到要賣房附贈那些設備的事。
所以如果依這點,法官不會多多少少採信,其實賣方是故意等簽約後,又故意要敲詐買方的
嗎?
就算簽約書沒有記載,但賣方很明顯的在中間提到裝潢又不贈送了!表示明顯知情。
以上,是我個人的見解
作者: doraBBO (哆啦狗)   2015-03-20 20:51:00
實際上還是無法有任何作為,只能消極抵抗。能想辦法凹一些回來就凹,凹不回來只能認命畢竟這太多不成文規定,法律則是沒在看這不成文規定的
作者: beek (讓我們的心得著滿足~☆☆)   2015-03-20 22:15:00
買了草莓蛋糕後 店員取走草莓 只給你蛋糕 可以嗎 呵呵如果那人賣屋廣告上有主打木質地板 敢拆走的話,嘿嘿
作者: eienai126 (eienai126)   2015-03-21 01:17:00
永慶房屋簽約中心房間天花板都有錄影鏡頭也原原波在板橋文化路簽的約嗎?買房子除了房子本體,的確合約沒載明附贈的可以拆搬走一般不會寫很細是因為固定裝潢沒人會拆,可移動物就會列比較細~所以現在只能死咬房仲說都有附贈了,不然就找出任何證據像跟房仲line過任何相關內容但其實真的不用理他,死咬房仲說有附送就可以了,先跟店長反映然跟總公司反映,有時仲介搞不定屋主自己亂搞,店長未必知情,沒人處理就報消基會跟媒體~就說永慶騙人買屋 付錢後放任屋主拆屋以上我是說如果房仲真的說有附贈 而又放任屋主反悔的話也許店長跟區主管或總公司知情後會做出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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