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1日電)
內文:
民進黨籍立委陳節如等人今天主張,解決租屋亂象,應將出租3戶以上的房東視為營業
行為立即適用消保法,並訂住宅租賃專法。
媒體報導,張姓房東事件戳破租屋市場的險惡瘡疤,陳節如、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
秉怡、德明財經科技大學不動產投資與經營學位學程副教授花敬群等人上午在立法院
召開記者會,要求制定住宅租賃專法保障租屋雙方權益,輔導租屋市場正向發展。
花敬群說,租屋市場因政府長期忽視,淪為被政府、產業等不重視的黑市,台灣租屋
市場每年創造的產業價值約新台幣1000億元左右,是非常大的產業,卻淪為黑市,在
沒有法制化、專業化的經營管理下,這個體系是經濟學所稱劣等財的一個市場。
陳節如建議,出租3戶以上的房東視為營業行為,立即適用消費者保護法,從大專院校
周邊優先查核;檢討修訂民國91年制定的租屋定型化契約,明定應記載和不得記載事項。
在制定「住宅租賃專法」部分,陳節如說,法案應完整規範租賃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訂立出租住宅最低屋況品質水準、租屋資訊納入登錄及揭露,並建立房屋履歷制度可
公開查詢,針對好房東、好房客、好房屋機型評鑑及推薦。
其他內容部分包括研定糾紛快速處理機制及專責機構,縮短處理時程、相關專業服務
與行業扶植,相關證照與行業管理。1040321
連結:
http://goo.gl/pK7ObC
其他:
我是覺得立法很好.
不過基本上,立法的下一件事情就是.
長期下來,租屋市場會像國外一樣,企業化.
自營商(也就是ㄧ般私人包租公包租婆)會越來越活不下去.
然後包租集團會興起.
一個東西無制度化,要企業化管理就很困難,因為很難sop,人員和管理者很難培訓.
會很多人再下面亂搞A錢或是擺爛之類的.
並且對私人經營者很有利,因為他們走模糊地帶,用感覺來行事,變通和靈巧性比較高.
但當一旦制度化後,有了比較嚴謹的依據,那我很簡單就可以搞出工作sop流程.
很快就可以集團化,擴大化.
但是對一般私人房東,則會因為法令變複雜,規矩變多而越來越搞不懂.
(一般人是不愛念書的...並且排斥學習新的東西,他們只希望照著自己的習慣過一輩子)
so..集團可以用最有Cp值的辦法經營這個事業並處於"合法"之下..
私人很可能因為自己的"感覺走向"造成很多違法,或是經營Cp值很低的問題.
因此到最後應該會變成,私人房東乾脆把房子租給包租集團.
包租集團則壟斷一般人租屋市場.
另外,當租屋市場落入集團手上.
那租金以後就又是一個被壟斷並且會被惡性炒作的東西了...
就像豬肉,蔬菜一樣...XD
專業化麻....通常專業化就是被壟斷炒作很專業...XD
至於你門其他不專業的,這一行你就踏也踏不進來了.
也就是說一般小老百姓靠自己賺外快的工具又少了一樣...